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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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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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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
县(市、区)基准地 价、标定地价及调整 信息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县(市、区)基准地 价、标定地价及调整 信息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自然资源
一级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二级事项
地价信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国务院关于加 强国有土地资产管 理的通知》(2001)15 号)
公开主体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