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中“印发《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提高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规模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废纸环境管理,防范环境污染风险,我部组织编制了《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于2017年11月6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 鞠红岩、戴祥
电话:(010)66556293、66556241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e.gov.cn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23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察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造纸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