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亚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水质目标管理工作,加快北方季节性河流水质改善的提案”由我部会同水利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北方河流多为季节性河流,存在径流年内分布极不均匀、冰封、断流等水域自然属性。您建议在我国北方流域加快开展水质目标管理工作,对于推进北方季节性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核算动态水环境容量的建议
多年来,我部、水利部等积极开展流域水质目标管理,在水环境容量核算、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印发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建立了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管理体系,共划分了352个控制单元,针对每个控制单元确定不同的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项目和措施,初步建立了各个控制单元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水质改善响应关系,对北方季节性河流还明确了不同水期的环境管理要求。
二是水利部联合发展改革委、我部编制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并已经国务院批复,明确了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作为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水利部组织编制完成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对国务院批复的4493个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核定了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了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将有关成果函送我部,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部开展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划定工作,明确了各省(区、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并逐级分解。
上述工作内容与您提出的动态核算水环境容量的建议是一致的。下一步,我部、水利部等将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开展水功能区动态纳污能力核定技术研究和依法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强化动态水环境容量核算技术支持,建立环境容量、污染物削减、水质改善三者之间更紧密的响应关系,实行精细化管理,保障水环境目标实现。
二、关于建立多目标优化的动态水污染负荷分配方案的建议
“十一五”以来,我部在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中,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污染物排放基数、水环境容量及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污染物削减能力以及各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要求,提出了差异化的区域、流域水污染物削减要求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总体上,东部地区和重点流域承担更多的减排任务,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由于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相对较低,环境容量较大,承担的减排任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实施差异化减排政策措施,各地区和重点流域大力推进各项减排工程建设,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十三五”期间,我部将继续完善总量控制技术方法体系,研究多因素多条件下的污染负荷分配和决策模型,开展分地区分流域动态水污染负荷分配方案研究,探索对污染排放实行动态管理。
三、关于实施环境流量调控的建议
为推动环境流量调控工作,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要优化实施多功能目标水库调度方案,保障河道生态用水量。水利部组织编制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等规划,针对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导致河流断流、河湖湿地萎缩、入海水量衰减、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等问题,相关规划提出在北方地区要通过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退减被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维护主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等要求。对北方重点流域,规划还提出了要通过控制性水利枢纽联合调度,保障主要控制断面的河道内生态流量要求,特别是提出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考核,对用水总量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合理调度生态用水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水利部将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任务及分工,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科学确定生态流量,选取重点流域进行试点,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
四、关于建立流域水质目标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议
水利部于2012年启动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相适应的重要取水户、重要水功能区和主要省界断面三大监控体系,为我国水资源调配和水资源管理、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综合服务。为提高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技术支撑能力,我部于2013年开展了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目前已实现流域规划考核、预警等功能。
下一步,我部、水利部将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完善流域水环境目标管理平台,做好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工作,推动建立涵盖水质目标、环境容量、污染负荷、生态流量、水资源利用等多要素的决策支持系统,为精细化的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5年9月3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史姝琼
电话:(010)66556872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