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国际保护臭氧层日(9.16)”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外交部、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烟草局办公厅(室),陕西省环保局:
我国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淘汰主要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行动已进入实质性履约期。为纪念“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大力推动我国替代品产品和替代技术的发展,巩固履约成果,我局拟于今年在西安举办“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活动。
活动旨在宣传中国保护臭氧层活动所取得的进展;研讨替代品、替代技术及中国替代品产业迄今所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机遇;宣传中国替代品发展的政策;提高人们保护臭氧层的意识,促进我国履约目标的实现。
活动内容包括:第二届“保护臭氧层贡献奖”颁奖仪式;ODS替代技术交流会;替代品和替代技术应用展览;四氯化碳(CTC)转换和处置技术国际研讨会和现场参观西安金珠1,1,1,2-四氟乙烷(HFC-134a)生产企业等。
主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国环境署、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外经办)
时间:2004年9月16-17日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国际会议中心·曲江宾馆;雁塔南路南段)
活动日程:见附件
参加活动人员的全部费用由活动主办单位承担,往返机票由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统一办理。
请你单位按分配名额派人(最好是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参加活动,并将“参加9.16活动人员情况回执” 于8月15日前传真到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李永红、陈济滨
联系电话:(010)67116298;(010)67116499;传真:(010)67136207;
电子信箱:li.yonghong@mee.gov.cn; chen.jibin@mee.gov.cn;
附件:1.2004年“国际臭氧层保护日(9.16)”活动议程;
2.2004年“国际臭氧层保护日(9.16)”活动名额分配表;
3.参加“9.16”活动人员情况回执
二○○四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国际 臭氧日 活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