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持续晴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处于极高风险期。为筑牢森林防火屏障,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令》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封山令》适用于常宁市辖区内
三、《封山令》主要内容
(一)封山时间。从即日起全市境内所有山林全面封山,解封时间另行通知。
(二)封山区域。全市范围内除旅游风景区以外的所有山林。
(三)封山规定
1.除本地村民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人员森林防火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2.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有发生火灾风险的作业行为。严禁任何村民违规生产生活用火,严禁红白喜事、庙宇祭祀等活动期间在野外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烧烛等用火行为。
3.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弥泉林场、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持久战。
4.经批准进山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检查,上交一切火源,并遵守相关防火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报告义务。
5.自然保护地、旅游风景区要在入口处设置卡口,落实专人值班和24小时巡防。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属地政府或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0734—7223344。
胜桥镇:0734—7760001 白沙镇:0734—7690048
烟洲镇:0734—7500211 蓬塘乡:0734—7560001
荫田镇:0734—7501337 塔山乡:0734—7763988
西岭镇:0734—7682001 大堡乡:0734—7460118
官岭镇:0734—7411070 兰江乡:0734—7400001
庙前镇:0734—2662262 罗桥镇:0734—7711096
新河镇:0734—7441001 板桥镇:0734—7751197
洋泉镇:0734—7771211 柏坊镇:0734—7611211
三角塘镇:0734—7600005 水口山镇:0734—7533999
泉峰街道办事处:0734—7267968
培元街道办事处:0734—7234159
宜阳街道办事处:0734—7249668
曲潭街道办事处:0734—7221045
天堂山办事处:0734—7763489
弥泉林场:0734—7711553
常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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