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若干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结合我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实际,就如期全面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优化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圆满完成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二、《若干意见》的编制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9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 《关于开展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问题再排查再深入行动确保“应纳尽纳”的通知》,以及省、衡阳市、常宁市三级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
三、《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整合行政资源。
(三)明确受理范围。
(四)禁止受理情形。
(五)守住安全底线。
(六)优化办事流程。
(七)加强税费征缴。
(八)严格把握政策。
三、《若干意见》实施的时间: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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