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刘华等3467名同志颁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几十年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奉献,几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接续奋斗,为守护绿水青山、改善环境质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凝聚着一批又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的辛劳与汗水。
为充分肯定他们长期扎根环保事业、坚守环保岗位、推进环保工作的职业精神和积极贡献,进一步增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根据《关于印发〈颁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实施办法〉的通知》(环办人事〔2016〕1号),生态环境部决定,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的刘华等3467名同志颁发纪念章。其中,向2279人颁发从事环保工作三十年纪念章,向在艰苦地区工作的1188人颁发从事环保工作二十年纪念章。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建成美丽中国的目标,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附件:1.颁发从事环保工作三十年纪念章人员名单
生态环境部
2018年5月31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