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表扬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
环办执法函〔2021〕253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频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0年7月至11月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各地迅速行动,部门通力协作,全国共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5841起,罚款2.40亿元。发现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线索1311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768起,打掉环境污染犯罪团伙379个,捣毁犯罪窝点780个,批捕犯罪嫌疑人1253人,检察机关已起诉301起案件,审判完成160起,判决罪犯335人,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公安部先后对44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现已全部结案。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危害重、办案难度大,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彻底铲除违法犯罪链条,通过案件办理有效提升了涉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和司法效能。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150个表现突出集体(见附件1)和300名表现突出个人(见附件2)予以表扬。
请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保持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完善衔接机制,形成强劲合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附件:1.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名单
2.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2021年6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各相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