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唐山LNG外输管线项目(曹宝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请示》(曹新天〔2018〕20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起自唐山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途经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丰南区,天津市宁河区、宝坻区,止于宝坻分输站。管线全长约176公里,管径1422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输气温度-5至20摄氏度,设计输气量224亿立方米/年,设置南堡和宝坻2座分输站,气源为进口液化天然气。
该项目列入2019年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符合《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将对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或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一)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主要是天然气泄漏及其引发火灾事故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等对沿线居民及其他环境敏感点的不利影响。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通过优化管道路由,降低环境风险敏感程度。
(二)生态影响。项目穿越12处天津市永久性保护区域、5处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和2处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临近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定向钻方式穿越曹妃甸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天津宝坻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以大开挖方式穿越曹妃甸南堡省级重要湿地。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取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林业局、唐山市曹妃甸区农林畜牧水产局的同意意见。项目永久占地约6公顷,临时占地约96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以耕地、设施农用地为主。项目占地、阀室和站场建设、施工作业带清理、管沟开挖、管道敷设、河流穿越等,将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该项目穿越天津引滦(宝坻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纳潮河、沙河、潮白新河等11条大中型河流,定向钻废弃泥浆和钻屑、河流开挖泥沙以及设备清洗废水、清管试压废水等排放,将对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下渗将污染地下水。
(四)其他环境影响。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施工废气、施工噪声等,将对区域环境和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进一步优化管道路由方案和工程设计,穿越集中居民区的应采取绕避、拆迁等措施,绕避天津市宁河区西关村、前于飞村和宝坻区北杨码头村、樊庄子村。无法避绕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的管段,应加强本质安全,采用提高设计等级、选用高等级钢材、增加管道壁厚、增设紧急截断阀等防护措施。应加强管道全线防腐,建设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SCADA),各监控阀室设置远程终端装置(RTU),站场设置紧急切断系统(ESD)。砂土液化段管道和阀室应做好基础处理,减轻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影响。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在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段提高巡线频率,增设线路警示牌。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联动,定期开展演练。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项目占地和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营地不得设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附近的管道施工应避开3月至5月和10月至12月。曹妃甸南堡省级重要湿地段管道应提高设计等级,采取围堰导流方式分段实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严禁向湿地随意弃渣,项目开工前将施工及生态保护方案报涉及的保护区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施工过程中采取表土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对破坏的河岸应及时进行护砌。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定向钻方式穿越天津引滦(宝坻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潮河等环境敏感区,及时回收定向钻废弃泥浆并进行处理,钻屑沉淀池和泥浆池应做好防渗。加强施工管理,开挖穿越河流应选择枯水期施工,禁止在河堤范围内清洗设备及车辆。管道布设和焊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废水、废油等污染地下水。机械设备漏油、设备清洗废水、管道试压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应全部收集处理,禁止将废水、固体废物排入水体。南堡分输站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宝坻分输站新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等,冬季定期清运处理。
(四)落实环境空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对作业面和土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废料回收处理,清管废渣和分离器检修粉尘收集至站场排污罐定期清运,废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各站场厂界噪声达标。
四、你公司应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项目实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时,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环境保护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环境保护总体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优化、细化、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概算,明确环境保护责任。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运行3至5年,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我部委托华北督察局和天津市、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局),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北督察局,天津市、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局),宁河区、宝坻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19年2月18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局),宁河区、宝坻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华北督察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