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提案”由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六批完成对全部省级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门、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例、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但正如您提出的,当前生态环境领域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建议中关于完善相关法规、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有效监管、推动公众参与等意见都很重要,我们完全赞同,并将结合职责研究落实。
一、关于完善相关法规
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推进我国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改革举措,近年来不断完善督察制度建设,形成了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为基础、110余个制度规范和模板范式为支撑的督察制度体系。同时将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等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督察内容,通过督察,推动地方完善了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等领域地方性法规。此外,我部编制了《生态环境部权责清单》,推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出台,配合做好黄河保护法制定工作,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制修订工作。2021年制修订6件部门规章,发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等生态环境标准117项。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推动完善督察制度,就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开展研究,继续制修订相关配套制度和模板范式,加强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察。同时,积极配合做好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
二、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问责追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关于您提到的垂直化管理体制改革,我们按照中办、国办《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环保垂改工作,加快解决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提供坚强体制保障。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强化对生态保护的纪律保障、建立最严厉的问责追责制度等建议很有针对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推动被督察对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第二轮督察共曝光137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对督察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失职失责情况,督察组梳理形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和案卷,第二轮督察共移交158个责任追究问题,被督察对象严肃精准有效实施督察问责。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受到广泛深刻的警醒教育,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是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突出问题受到严肃查处。
下一步,我部将推进深化环保垂改工作,从严从实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三、关于提高监管能力
我部正在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有效衔接排污许可制度和环评制度,推动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2021年将304.2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管理范围,核发排污许可证35.26万张,完成14.42万张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和5.97万份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推动建立以自动监控为核心的远程监管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指引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对全国678家焚烧厂1495台焚烧炉进行实时监管,行业稳定达标排放态势持续巩固。同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对“十四五”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行优化完善,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全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3.28万份、罚没款数额116.87亿元;新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000余件,涉案金额39亿元。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保持执法从严的高压态势,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用科技的手段化解基层治理人力、物力不足等难题。
四、关于推动公众参与
近年来,我部借助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从2018年启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有力推动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传播绿色理念;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共计公布4批2101家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渠道不断拓展。此外,坚持把人民群众投诉举报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要求被督察对象开设举报电话、信箱,接受人民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每一批督察,从督察启动到督察进驻,从督察反馈到督察整改,从边督边改到督察问责等情况均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持续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广泛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不断强化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