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九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设的提案”由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土壤污染防治关系民生福祉,关系美丽中国建设。诚如您所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弱、历史欠账多,且“双碳”背景下亟需平衡好“低碳”与“治理”的关系。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具有指导和推动作用,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挖掘与应用
我部高度重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设置部门预算项目,组织部属单位,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等,利用统计分析、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工具持续开展详查成果集成与挖掘,已取得较好成效。一是通过集成和分析详查成果,基本摸清我国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查明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目前,农用地详查成果已在相关部门共享,为农用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类管理实施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供数据基础。二是应用详查地块风险分级成果支撑日常土壤生态环境的分类别、分阶段治理,包括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定和监管、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探索以及推动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合理规划等,防范重大环境风险。三是基于历史监测结果和农用地详查结果,完成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分级分类设置2364个背景点、20063个基础点和9483个风险监控点,并分级分类设置监测频次,进一步提升监测网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精准性。四是应用详查成果支撑“十四五”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普查做准备;支撑开展“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基于当前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深度挖掘土壤污染详查成果,推动分级分类共享应用,指导土壤生态环境保护。
二、关于绿色低碳修复关键技术与原创性设备研发
绿色化、低碳化是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必由之路,我部已部署开展绿色低碳修复探索实践。一是印发《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工作导向和实施框架,提出关键环节和实施要点,点明科技需求和重点方向,给出实践路径和实施方向,并部署完善落地实施的保障措施,鼓励和引导土壤修复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协调科技部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中部署“污染场地绿色可持续修复评估体系与方法”“污染场地土壤功能重构与持续利用新技术”“有机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热脱附成套技术与装备”等多个项目,从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和原创新设备研发、模式构建和样板示范等方面,积极推动土壤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部分技术与装备已在我国地块修复案例中进行应用示范。三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建成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土壤健康诊断与绿色修复、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等一批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推动污染土壤绿色低碳修复理论方法、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
下一步,我部将推进《意见》落地生效,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绿色低碳修复技术和管理模式。同时,积极推动相关重点研发任务组织实施,加大对土壤相关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的指导与支持,强化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
三、关于土壤污染全过程智慧监管
我部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升,近年来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大量相关工作。一是积极协调科技部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中部署“污染场地土壤功能重构与持续利用新技术”“新改扩建工矿用地污染防控与信息化监管技术”“珠三角典型产业集群区土壤与地下水协同修复技术及示范”等项目,研究污染土壤持续利用经济性与安全性及其评价指标体系,研发稳定可靠的土壤污染监测与预警技术,为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提供技术基础。二是原环境保护部会同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从地块清单建立到调查、评估、管控、修复等流程管理基本实现信息化并在三部门间共享。2023年,初步完成土壤生态环境“一张图”建设。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11部委进一步签订《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协议》,为部门联动监管奠定了信息基础。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动相关重点研发项目组织实施,推动安全阈值相关技术规范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共治机制,完善土壤污染全过程智慧监管体系,有效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效能。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