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文彬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依托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在宜宾建设全国近零碳园区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共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四川宜宾以动力电池产业为先导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交能融合相关产业发展,印发了《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明确了推动电动汽车等可控充电负荷纳入电网优化控制,推进电动汽车充电灵活性调节标准制定修订,明确将电动汽车充电和岸电系统建设等列为重点方向予以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上述政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带动动力电池产业进一步发展。
二、关于先行先试建立国家级近零碳园区
2022年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通过“横向耦合、纵向延伸”,构建园区内绿色低碳产业链条,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支持引导绿色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引导相关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培育绿色制造标杆。以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业园区和构建绿色供应链为牵引,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累计培育国家层面绿色工厂5095家、绿色工业园区371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605家。积极支持四川依托自身资源和区位优势有序开展光伏、锂电等产业布局,支持永祥多晶硅、通威太阳能等企业进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支持通威太阳能、成都中建材等4家企业、3个项目进入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清单。
下一步,我们将落实《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能源电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促进“光储端信”全链条融合创新,统筹产业集聚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电网架构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川渝地区“十四五”期间受入区外电力及坚强高效主干网架建设工作,在“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及中期调整意见中已支持将哈密至重庆、甘肃巴丹吉林沙漠基地送电四川、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川渝、攀西-川南-天府南特高压交流工程及一批500千伏主网架工程纳入规划,进一步优化川渝地区电网主网架结构,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督促电网企业加快推进已纳规工程前期工作。
四、关于在宜宾等地创建动力电池、光伏等绿色产业近零碳发展示范区
工业和信息化部赞同代表们提出的关于依托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在宜宾建设全国近零碳园区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渠道,重点支持全固态电池、新能源汽车用燃料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打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体系。二是进一步强化光伏、锂电池等行业规范引导,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加快碳足迹核算认证等关键标准制定实施,支持各地结合自身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有序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发展。
五、关于碳足迹相关工作
2024年5月,我部与工业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
我部密切跟踪国际涉碳足迹贸易政策最新进展,选取电池等重点出口行业的龙头企业开展深入调研,对企业应对欧盟电池法案等探索性做法进行剖析,研究从碳足迹因子到核算方法到国际互认的一整套可行方案和解决路径,重点工作如下。一是积极动员企业各方共同发力,优先聚焦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品,制定发布核算规则标准;二是依托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优先聚焦基础能源、大宗商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发布产品碳足迹因子,推动建立国家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三是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研究制定产品碳足迹认证目录和实施规则;四是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对接,促进与主要贸易伙伴就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和认证标准、机构和人员资质评定逐步实现互通互认,就绿证等绿色电力消费制度加强与外方和国际组织交流,力求通过多双边磋商对话方式加强碳足迹工作国内外交流,加强国际碳足迹相关制度经验的研究分析和借鉴。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国内国际工作协同互促,推动建立兼具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的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碳足迹国内国际标准规则衔接与互认;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和重点产品核算规则标准体系,选取有条件的地方、行业开展产品碳足迹工作试点,为深化和推广产品碳足迹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