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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168号建议的答复

2024-08-29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4-08-29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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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炳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出台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司法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等中央文件中,都明确提出研究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生态环境部、司法部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监测条例出台工作。您提出的加快出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建议,对于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积极予以吸纳。
  一、有关工作进展
  如您在建议中所说,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快速发展,但也存在社会监测机构监管法律依据不足、污染源监测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也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顶层设计的迫切需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我部全面梳理党中央和国务院文件、法律法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规定和要求,深入分析总结我国监测现状,充分吸收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经验,多次组织调研和座谈研讨,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了《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对生态环境监测内涵、监测管理制度、监测活动和监测机构管理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2020年,经部务会审议通过,我部向国务院正式报送《条例(草案)》。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列入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同时,我部于2024年3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也提出,要推动出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大监测”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同司法部加快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出台,进一步织密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以高质量立法支撑生态环境监测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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