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生物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提案”,由我部会同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国家林草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生物资源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重要载体,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生物资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生物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平台建设,深化生物资源相关学科和技术研究与开发,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关于生物资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体系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提出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加强生物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培育壮大生物经济支柱产业,加强生物资源保藏体系建设,加强生物资源与信息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物信息资源管理与应用。
在法律保障方面,近年来国家颁布和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30多部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法律法规,覆盖重要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重要生物资源、外来入侵物种、生物安全等领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公园法草案”已列入《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专门立法也正在研究制定。
二、关于生物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平台建设
一是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平台建设。在生物种质资源领域,我国布局组建国家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库、国家作物种质资源库、国家园艺种质资源库、国家热带植物种质资源库等。相关国家资源库围绕各自领域长期开展基础性、战略性生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工作,在研发收集保存与评价鉴定相关技术、培育发现新品种或新类群、挖掘发现新功能或新现状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和成果。
三、关于生物资源保藏保护体系服务能力与国际交流
一是引领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2022年12月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上,中国作为主席国成功引领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未来一段时期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蓝图。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部署了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现代化等4个优先领域,广泛涵盖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生物安全管理、生物资源可持续管理等内容,为各部门、各地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指引。
二是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科学普及与宣传。目前,我国在海外建设了中非联合研究中心、东南亚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中亚生态与环境研究中心等机构,通过联合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举措,不断提升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每年的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野生动物日、世界湿地日、六五环境日等都会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完善生物资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法规制度体系,推进生物资源的普查、收集和保藏,拓展生物资源保藏保护体系的社会服务功能,加强生物资源相关学科和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强化生物资源与生物多样性领域科技支撑力度,加大公众科普宣传力度,扩大国际信息交流与合作,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