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蒙西~京津冀±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
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河北省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一)新建±800千伏蒙西~京津冀直流输电线路。线路途经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河北省,路径全长约699千米。 (二)新建±800千伏库布齐换流站。站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本期建设28台415兆伏安换流变压器(其中4台备用),2组240兆伏安降压变压器,1回±800千伏直流双极出线,11回500千伏交流出线等。 (三)新建±800千伏沧州换流站。站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本期建设13台375兆伏安换流变压器(其中1台备用),2组360兆伏安降压变压器,1回±800千伏直流双极出线,8回500千伏交流出线等。 (四)配套线路改造工程。7条交流改造线路路径全长约16.9千米。 项目静态总投资约17387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6826.97万元,占总投资的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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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磁环境 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合成电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合成电场强度符合《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39220-2020)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生态敏感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优化线路路径,落实沿线各省(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本项目穿(跨)越1处重要生境、1处森林公园、1处湿地公园等3处自然保护地,2处其他生态敏感区,3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内蒙古、山西、河北等3省(区)生态保护红线。 (三)声环境 新建换流站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换流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四)其他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将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将收集处理,不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新建换流站生活污水不外排,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在其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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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同~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 |
山西省、河北省、天津市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一)新建1000千伏大同~怀来~承德~天津北~天津南线路。线路途经山西省、河北省、天津市,路径全长约770千米。 (二)新建1000千伏大同变电站。站址位于山西省大同市,本期建设2组3000兆伏安主变,1组480兆乏高抗,4回1000千伏出线,8回500千伏出线等。 (三)新建1000千伏怀来变电站。站址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本期建设2组3000兆伏安主变,2组600兆乏高抗,1组480兆乏高抗,4回1000千伏出线,5回500千伏出线等。 (四)新建1000千伏承德开关站。站址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本期建设4组480兆乏高抗,4回1000千伏出线等。 (五)新建1000千伏天津北变电站。站址位于天津市宁河区,本期建设2组3000兆伏安主变,3组600兆乏高抗,4回1000千伏出线,6回500千伏出线等。 (六)扩建1000千伏天津南变电站。站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本期建设1组600兆乏高抗,利用原有出线间隔建设2回1000千伏出线等。 (七)配套线路改造工程。2条直流和12条交流改造线路路径全长约36.3千米。 项目静态总投资约22482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996.1万元,占总投资的0.93%。 |
(一)电磁环境 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生态敏感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优化线路路径,落实沿线各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本项目穿(跨)越1处自然保护区、2处森林公园、2处湿地公园等5处自然保护地,6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山西、河北、天津等3省(市)生态保护红线。 (三)声环境 变电站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四)其他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将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将收集处理,不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变电站生活污水不外排,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并在其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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