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1 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 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 17 号),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与入河入海排污口类型划分和监督管理相关的基础名词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的其他生态环境标准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应遵循本标准规定。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