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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对《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市露天秸秆焚烧举报有奖的通告》的解读

【主题】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对《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市露天秸秆焚烧举报有奖的通告》的解读

【时间】2024年1月25日

【嘉宾】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林文

为鼓励全市人民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减少秸秆焚烧行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确保生产和消防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实行全市露天秸秆禁烧有奖举报制度。1月25日,常宁党政门户网记者采访了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负责人,对通告进行现场解答。

【记者】《通告》的奖励办法是?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林文

由属地乡镇(街道)、弥泉国有林场对举报人举报查实,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后,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奖励资金,依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发放,按照200元/处火点标准进行奖励。

【记者】《通告》的相关要求有哪些?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林文

(一)举报人要如实提供被举报火点位置、起火面积、现场照片、视频录像等信息,便于工作人员现场扑灭。对提供现场图像中已熄灭的火点不予奖励。

(二)实行首报奖励制度。对同一处火点进行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两人及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按同一处火点奖励标准进行奖励,资金由举报人自行分配。

(三)经有关部门核实,对弄虚作假、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不予奖励,并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四)对擅自露天焚烧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记者】《通告》的举报电话?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林文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   18273468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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