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政务公开?>?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乡村振兴局?>?政策文件及通知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示范性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20﹞3号)、《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就业扶贫车间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审核推荐、评审确定等程序,获评省示范性就业扶贫车间的,每吸纳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省里按照2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经县市区审核、审批,市州复核,对上一年度吸纳贫困人口累计就业6个月以上、年工资性收入6000元以上的,省里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扶贫稳岗补贴,现将拟发放"省示范性就业扶贫车间奖补及扶贫稳岗补贴资金"扶贫车间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0734-7249253
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