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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和旅游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和旅游体系规划,承担市交通运输和旅游枢纽规划和管理。

2、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和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业发展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旅游、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实施细则。负责交通运输和旅游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3、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或协调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4、承担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管道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和安全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负责和指导全市旅游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和旅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监督实施地方性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市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全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以及旅游度假区行业归口管理的有关工作。

10、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配合衡阳市旅游局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推荐与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依法监管衡阳市各旅行社在我市境内设立的服务网点。

11、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共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宣教股)、财务会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规划基建股、安全监督股、道路运输和港航管理股、路政管理股、旅游行业管理股、旅游市场开发股,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2、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1名,股级职数9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第二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322.71万元,比去年减少33.56%。总支出1320.9万元,比去年减少36.55%。与上年度差额说明:财政安排资金减少,机关精减各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32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4.41万元,其他收入88.3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支出1320.9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991.2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8万元,其他支出8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23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财政拨款支出1233.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67万元,项目支出466.1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5%,与上年度差额说明:财政安排资金减少,机关精减各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交通运输支出991.2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1233.79万元,比上年减少35%。与上年度差额说明:财政安排资金减少,机关精减各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767.67万元,占总支出的62.2%。

1、人员经费611.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6%。其中基本工资474.93万元,奖金86.25万元,医疗保险5.07万元,其他保障缴费0.46万元,住房公积金39.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其中办公费25.14万元,印刷费7.1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1.24万元,电费4.06万元,差旅费2.48万元,维修(护)费17万元,会议费2.23万元,公务接待费1.63万元,劳务费4.96万元,工会经费36.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0.2万元,实际支出决算数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1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公务接待费1.63万元,比上年减少76.68%。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因公出国(境)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47批次33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对绩效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单位任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突出开展了自评,并向上级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一年来,财政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有序推进。按照常宁市财政局文件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常宁市财政局关于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常财绩〔2017〕81号)。基本支出严格控制在财政预算指标范围内,按照现行人员待遇政策支付工资福利及补助,按照定额标准核定支付日常公用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全年资金运行畅通,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项目支出严格按上面政策指示精神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建设小项目资金由市领导核批把关,由各乡镇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发放,上级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做到发放对象精准、拨付及时、不截留、不挪用一分钱。建立健全的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和严密的资金审批、审核手续、做到“一分钱”用在“一份事”,采用科学、合理的内部资金管理办法。

(二) 预算绩效目标

严格执行2018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单位绩效运行资金畅通,各专项资金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行业监管,优化交通运输和旅游服务,创塑交通旅游新形象。

1、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倡导低碳出行,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努力构建快捷、高效、绿色、安全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监管农村公路所完成年初计划的通自然村80.578公里,窄路加宽65.412公里,扶贫通畅工程44.8公里,窄路加宽36.088公里;安防工程项目7个,63.161 km;危桥改造项目7座。

3、通过举办各种节会,大大提升常宁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城市公交客运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倡导低碳出行,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实现城区主要道路公交线路全覆盖,百姓出行日益便捷。

5、切实加强对交通行业扶贫工作的领导,快速有效推进交通旅游行业扶贫工作。

6、大力推进海事执法工作,严格遵守”六不发航“制度,确保渡运安全。

7、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矩、依法办事,打造了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 预算绩效评价结论

2018年,我局及时、准确地完成了预算编制,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较好,支出管理规范,未出现违规事件,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整体评价良好。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19万元,比2017年增加123.43万元,增加388%。主要原因是:一是将临时人员工资从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科目放到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科目;二是按老年体协要求,增加了老年体协工会经费;三是按精准扶贫要求,增加了扶贫租车费用;四是机关大楼陈年老旧,增加了维修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有行政执法车辆1台,主要用于安全督查与农村公路普查。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5、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常宁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2019年9月18日

2018年度常宁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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