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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林业局2024年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常宁市林业局

主要负责人:刘清河

办公地址:常宁市泉峰东路11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5月1日-9月30日为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21500

电话:0734—7221615传真:0734—7221615

邮箱:7221523@qq.com

常宁市林业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承办机关文秘、档案、会议、信息、督查、保密、信访、保卫工作;承办机关事务、房管工作;负责林业宣传报道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事宣教股

拟订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统计和社会保险等工作;调查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负责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林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林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人员和局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计划财务股

编制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管理林业资金,管理、监督林业专项资金的征缴、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林业统计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基建预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造林绿化和退耕还林股

拟订全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全市营林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组织指导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材、竹林等)、生态公益林、林木花卉的培育;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在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湿地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联络,接受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森林资源管理股

组织、实施森林资源管理,监督检查限额采伐设计;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负责生态公益林管理;负责森林资源监测工作;负责全市林产品行业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林产品行业政策及其发展战略和生产布局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林产品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道德工作,拟订全市林产品加工规程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林区公路的管理;负责全市林副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监管;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

负责指导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承办局机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核和上报备案工作;归口林业政策解释,监督审查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材料;负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和培训,承办全市林业行政执法证的审查、管理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和负责行政复议及听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林业法制建设进程;负责承办全市林权纠纷的调处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森林火灾预防股

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值班;负责火情的上传下达,及时上报森林防火信息,负责扑火调度;建立森林防火档案;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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