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易堂rich88手机版

图片

常宁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

近年来,我局在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投资审计监督,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政府投资绩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完善、部分投资审计工作质量不高和审计结果运用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纠正“以审代结”问题,努力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发展,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局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现提出如下需明确的若干事项:

1.审计范围和对象。结算审计项目年初经局业务会议确定,审计项目应为已经办理了竣工结算、金额比较大的项目,原则上项目结算金额超过400万元。结算审核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并报分管领导、局长审批,原则上项目合同金额应超过50万元以及财评中心或中介机构已出具结算审核结果;同时合同中必须约定采用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对于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2.审计项目分配。原则上按照固资一股负责交通、住建、卫计系统,固资二股负责教育系统,固资三股负责水利、国土系统;同时项目分配也可内部调节,但需经分管领导和局长同意。其他单位的临时审计项目由詹局长审批分配给相关审计股室。

3.审计项目个数。结算审计项目原则上每个股室每年完成不少于2个,年初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纳入局年度审计计划管理。结算审核项目原则上每个股室每年完成不超过40个。

4.审计结果。结算审计项目必须按照正常业务流程出具审计报告、决定。结算审核项目出具审计结算审核定案表,定案表中必须明确主审、复核人员、交叉复核人员。

5.审计质量控制。项目坚决落实主审负责制和复核制,结算审计项目按照局业务流程管理,由法规股复核;结算审核项目原则上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下由各股室内部人员复核,400万元以上由股室间交叉复核。

6.具体业务操作流程。结算审计项目操作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实施。结算审核项目具体如下:

(一)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送审表

(二)局长审批

(三)相关股室接收审计项目任务

(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审计项目提供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书面承诺。

(五)审计人员向被审计单位提交需求单《常宁市审计局审计资料需求及交接清单》 

(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做好资料交接,办理交接手续,股长对其资料进行复核,记录有关疑点事项。

(七)审计人员对其接收的项目资料进行依法审核(计)。

(八)需外调核实审计项目建设情况的,必须有两名以上同志参加,并做好《常宁市审计局审计现场踏勘记录》 

(九)对审核疑点(核增、核减等),审计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后,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一起商讨,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审计提出疑点进行说明澄清,做好《审计取证单》或建设项目审核说明。

(十)项目审核完毕后实行三级复核(交叉复核)和必要的业务会后,出具《常宁市审计局工程项目结算审查定案表》

(十一)项目完成应迅速整理资料并归档。

7.廉政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等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坚守审计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审计职权、个人影响谋取私利。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