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常宁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常编发[2002]48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中央、省、衡阳市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负责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做好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处理好中央、省、衡阳市转来的信访事项。
3、对市委、市政府批办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立案交办、督办和审核结案。参与调查处理和协调、仲裁重要信访事项。
4、负责审核群众不服乡镇和市直机关单位作出的信访处理事项,并依相关规定,指定原办理单位复查或直接组织复查。
5、综合反映来信来访中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社会动态,为市委、市政府指导工作服务,并根据领导指示,组织有关单位督办落实。
6、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7、维护信访工作正常秩序。
8、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对辖区内各乡镇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组织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促进信访工作平衡发展。
9、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办、政府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常宁市信访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内设机构: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办案股、复查复核股、督查股 。年末实人数 29人,其中:在职23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常宁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细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常宁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404.96万元。比上年减少2.4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支出405.13万元,比上年减少2.3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40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405.13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405.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05.13万元,比上年减少2.3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405.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01.95万元增加34.18%。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80.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1.95万元减少10.75%;项目支出决算数224.8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信访救助经费。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80.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4.4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56.57万元,占基本支出180.24万元的86.87%,日常公用经费23.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3%。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99万元,比年初预算2万元减少0.5%,比上年7.33万元减少7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比年初预算2万元减少0.5%,比上年7.33万元减少72.85%。全年共接待33批,266人次。公务出国(境)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凡超过预算限额的出国费一律不予报销。2018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常宁市信访局对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100%。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单位允许设立一个银行账户。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所有资金收支必须在一个银行账户中反映。实行银行账户监管和定期报送市财政局审查、监管制度。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局各项支出需经局领导同意后实施,所有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签署意见,送财务室对票据的合法性、支出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无划卡条件的,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内部财务管理,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包含了经费管理、经费审批、借款管理、财务管理四个方面。近期我局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上十项规定,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职工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同时,在开支控制、办公用品采购、大宗印刷管理、公车改革、车辆租赁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三)支出绩效情况
我局全年整体支出405.6万元,全面完成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宣传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组织对信访干部进行培训等;信访维稳和救助专项资金的投入了挥了重要的作用。
1、基本支出180.24万元。
其中:A、人员经费156.57万元,用于机关工作人员2018年度工资发放;B、公用经费23.67万元,用于2018年度机关正常运转。
2、项目支出224.89万元。
其中:A、信访救助经费100万元,用于与省信访救助资金配套,以及解决我市信访突发事件。全年共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事项29人次,有效地解决我市出现的信访突发事项,化解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B、信访维稳经费100万元,用于常年到衡赴省进京接访劝返,各种重要会议的值班维稳,协调本级信访问题。全年共接待、受理来信来访1012批次,接待、劝返、交办、转办、督办上级和本级的重要信访案件133批次,排查信访隐患,保障信访人权益,为我市创建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同时也很好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工作标任务,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无法估计。
C、信访事项“轻刑快办”经费10万元,用于我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快速处理和打击典型的非法上访行为,有效地遏制了非法上访行为,规范了信访秩序。
(四)评价结论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我市信访工作继续完善、提升、发展,总体呈现出稳中有升、高位求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局存在的问题就是预算控制率有待提高,一是基本支出预算不足,每年需用部分项目经费弥补基本支出不足部分,二是年初预算时一些无法预计的工作开展和上级交办任务的突发性,导致年中出现办公经费不足的情况,需要进行预算调整。
(六)工作建议
建议继续加大对信访工作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市财政在制订年初预算方案时,调增公用经费的基数以增加单位基本支出的预算比率,将部分经常性专项经费纳入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7万元,比上年6.02万元增加29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补助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未完成年初预算。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