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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登记号:CNDR—2020—01013

常政办发〔2020〕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常宁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富易堂rich88手机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易后难”的原则,以系统科学的思维、综合改造的手法、以片区为单元进行项目立项,分片组织实施,注重历史的传承、展现城市的特色,高标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小区宜居水平,助推富饶美丽幸福新常宁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从2019年起到2022年,用四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3—2035年根据远景计划有序逐步实施。要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建立动态调整项目库,形成今后每年项目储备的滚动接续机制,持续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努力将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打造成配套设施完善、居住环境优美、人文特色彰显、管理机制健全的美丽宜居型小区。

三、改造范围、内容及标准

(一)改造范围。城镇老旧小区为建成于2010年底以前(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陈旧、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和安全出行,以及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或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城中村等,不得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二)改造内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完善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提升类改造内容,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改造。针对我市城镇老旧住宅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改造内容分为以下三种类别:

1、基础类。主要解决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含二次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拆除违章建筑、改造有安全隐患的雨棚、防盗网罩、房屋维修加固等问题,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基础设施不完备、不完善问题,确保居民基本生活、安全需求得到保障。

2、完善类。主要解决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道路和停车设施、安防和便民设施、实施建筑节能等问题。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3、提升类。主要解决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规范整治老旧小区立面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改造标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按照“一区(片)一策”的原则,制定改造小区的具体改造内容和改造清单,改造须对小区内亟需完善的内容全面统筹考虑,具备条件的相毗邻小区,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的形成片区联动改造。改造后老旧小区、片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和规范;达到群众出行方便、配套设施基本完备、安全隐患消除、整体居住环境提升,小区整体风貌符合地方历史文化底蕴,并且与小区周边建筑风貌协调一致的效果。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尊重民意。对拟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住宅小区由所属街道、社区牵头,进行入户调查,填写老旧住宅小区提质改造民意调查表,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同意实施提质改造的,列入改造计划,原则上拟实施改造老旧小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双“2/3”条件,列入示范小区的需达到98%以上。

(二)编制整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在前期建成区老旧小区基本情况全面调查基础上,按照区位条件、人口要素、设施水平、发展定位、人文资源等情况编制整体规划,划定改造分区,制定年度计划及短、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制定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住宅小区在完成计划立项审批,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改造方案设计手续后,进行公示,征求居民意见,经专家评审后,确定最终改造方案。

(三)组织实施,全面推进。严格履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对改造项目统一设计、统一资金调度、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改造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相关监督管理规定,充分总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验,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确保到2022年基本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计划指标任务。

(四)联合验收,综合考评。项目完工后,由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移交归档工作。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入民生实事项目的考核内容,纳入对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占总分值的2%,由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进行考核。对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街道、社区予以2—3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从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经费中列支,同时优先将其推荐项目纳入下年度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予以实施。财政部门依据综合考评结果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资金。

(五)完善机制,长效管理。街道办事处、社区设立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加强宣传指导,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小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文明创建活动等,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获得感。

五、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吴乐胜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含茂、市政府副市长邹远国、市政府办四级调研员雷知生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安局等分管负责人,市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教育局、文旅广体局、民政局、科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文明办、宜阳街道、培元街道、泉峰街道、曲潭街道、国网常宁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湖南有线常宁网络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常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拟定、计划编制、技术指导、质量监管、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拟订老旧小区改造短、中、长期计划,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事宜。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招投标方式等工作;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

市财政局: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根据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安排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和年度工作经费,协助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审查;违章建筑物认定及拆除认定;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业务指导;简化优化办理相关手续。

市科工信局:负责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管线迁改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弱电管线单位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线迁改责任。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以及违建设施拆除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养老服务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结合“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治安、交通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

市文旅广体局:负责加快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支持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

市审计局:负责对改造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根据各自职责,指导和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所涉相关专项工作的推进。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入户调查、民意征集、宣传发动,及小区改造工程的联络、协调和施工环境等工作,主导违建设施拆除。同时需要做好与改造小区业主、物业企业、产权单位协调沟通的工作。

供电、供水、燃气、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邮政:管线主管和运营单位编制好专项改造规划和计划,主动与住建部门编制的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同步推进实施,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管线投入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运营、谁受益”的政策,对建成的管线进行权属确认,并颁发确权证书,以确保其日后经营管理权限。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深入小区,深入住户,做好居民工作,积极争取居民的参与、支持和理解,引导广大居民树立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爱护城市意识,突出业主的主人翁责任感。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成果,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加改造和管理,共建美好家园。

(三)提前落实,建管结合。各街道办事处应合理安排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所有列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在未实施改造前,按照市政府统筹,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具体实施的原则,由社区征求业主意见,确定计划改造小区的建后管理方式。

(四)精心谋划,确保进度。各街道办事处摸底清理城镇老旧小区,精心备选项目报住建部门审核后,纳入旧改项目库,予以实施。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供电、供水、燃气、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邮政等管线部门和运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做到管线改造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组织管线改造,确保同步完成工程建设。

(五)建章立制,加强监管。一是建立巡查、抽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合理设计,建立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成立检查组,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告知单,限时整改。二是建立月调度制度。市政府建立月调度机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对未按计划完成工作的相关单位,下发任务督办单,并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小区改造工程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改造设计要听取居民意见,并严格按照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各相关社区组织居民选定改造小区内的义务监督员,每一个改造小区不少于一人,监督员代表居民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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