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文化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3、负责组织全市性文化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查处跨县(市)区重大案件。
4、在市“扫黃打非”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扫黃打非”相关工作。
5、负责提请发证机关并参与实施吊销文化市场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大队内设处室 8 个,所属事业单位 0 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法规股、综合执法股、执法一股、执法二股、执法三股。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492.0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92.09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492.09 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92.09 万元, 项目支出13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492.09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492.09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130 万元,是指我大队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文化市场专项整治40万元、文化市场日常巡察经费30万元、“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经费20万元、未成年人上网、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经费4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92.09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60.66 万元,上升 48 %。原因是:为更好的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4.20 万元,降低 24 %。 其中,公务接待费9.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00 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