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水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有关水利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等规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市水文工作和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3)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组织制定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提出水域纳污能力以及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江河、湖泊、水库等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的审查工作,协助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
(4)组织审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指导、监督全省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
(5)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设施、水域、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江河综合治理以及开发利用。
(6)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监督灌区建设、节水改造和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的水力发电工程以及农村小水电的管理与运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移民工作。
(7)负责全市城镇供水、农村饮水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审查城乡供水企业的资质;指导城镇供水、排涝、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镇供水价格核定工作。
(8)指导、监督、管理全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指导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用水定额及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机构设置
1.常宁市水利局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制委员会有关文件,我局内设处室 6个,所属事业单位17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教股、规划建设股、水政水资源河道股(水政监察队)、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乡镇水管站27个、水土保持局、洋泉水库、水松供水管理所、乡镇水利经费核算中心、中小型水利工程建管中心、梅埠桥水库管理所、野马水库管理所、鸭婆堰管理所、农村安全饮水、防汛抗旱服务队、西塘水库管理所、广济水库管理所、培元塔水轮泵水电站管理所、亲仁水泵水电站管理所等。
2.常宁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水利局本级决算和除水土保持站外水利局各二级机构和下属水管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常宁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宁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1645.8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拨款收入9044.43万元,基本支出拨款收入2601.46万元.总收入比上年增加0.29 %,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增加收入和项目支出拨款收入减少两因素叠加影响,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比上年增6.18 %,项目支出拨款收入比上年下降1.28%;支出总计11645.89.万元,比上年增加0.29%;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645.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45.8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64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1.46万元,占22.34%;项目支出9044.43万元,占77.6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宁市水利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45.89万元,比上年增加0.29 %,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1645.89万元,比上年增加0.2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增加收入和项目拨款收入减少两因素叠加影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常宁市水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45.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0.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增加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两因素叠加影响.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常宁市水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45.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6万元,占1.48%;农林水支出 11020.42万元,占94.63%;节能环保支出311.2万元,占2.67%,住房保障支出141.67万元,占1.2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常宁市水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45.89万元,比年初预算拨款支出数3874.25万元增加777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1.46万元比年初一般预算拨款支出3494.25万元减少89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纳入支出预算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付时由财政与机关社保所直接结算而未通过预算单位,水管站人员企业社保未按时缴纳和一部份下属水管单位住房公积金未缴。项目支出9044.43万元,比年初一般预算拨款支出477万元增加8567.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农田水利资金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本级财政负担的64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资金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资金400万元也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宁市水利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3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43万元,比年初预算1.47万元减少2.72%比上年2.2万元减少3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 比年初预算1.47万元减少2.72%,全年公务接待批次35次,接待人数356人。本年“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实行统一管理,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团组数0次及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4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35批次356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购置数0辆、运行费支出0元,保有量0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整体支出1164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1.46万元,项目支出9044.4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9个,涉及项目支出4166万元,其中: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经费1005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经费1766万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经费827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经费510万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5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3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4.84增加211.53万元,比上年119.9万元增长116.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党建扶贫工作经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交通补贴都未纳入年初预算.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常宁市水利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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