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法规,向农民群众和社会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方案,体现政府行为,实施宏观调控,编制近中远期发展规划,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2、负责立项前的调查准备、建立项目库、确定推荐项目和组织评估论证等;负责对本市和有关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的审查、指导,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检查验收、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等;
3、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主导产业的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负责支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高新技术引进、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
4、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预决算和借贷手续,督促各项资金的到位,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和管理,督促到期有偿资金回收工作;负责组织引进国外、市外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制定全市资金使用和管理方案;
5、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建立系统物资供应、技术咨询、实体建设、大型工程施工等体系建设;
6、负责和指导市农业综合开发的人员培训、统计、文档及信息管理等工作;
7、完成上级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2017年我单位内设股室5个,另下设自收自支二级机构1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人秘股、财务股、工程股、产业股、评审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技术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7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9.0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79.0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679.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79.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79.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是指我办为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与监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降低 10%。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落实中央“本届政府内‘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