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易堂rich88手机版

图片

常宁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常宁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常宁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工作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其部门职责是:

(一)制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民政工作的管理实施意见和行政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全市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革命烈士审批、报批、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生产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救灾抗灾工作;及时掌握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省下拨的保障金和市级保障金,并跟踪调查监督;负责城乡特困医疗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和敬老院建设及管理。

(八)拟定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

(九)按照婚姻登记的政策法规,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十)拟定市本级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界线的勘界和边界线的管理、联检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十一)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和年检工作;制订全市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福利企业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三)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

(十四)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负责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呈办市内儿童收养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全市老区经济开发工作,审核、申报老区经济开发项目;指导老区开发周转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八)研究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检查、监督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涉老活动。

(十九)指导全市民政队伍建设,并监督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干管范围内全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以及本系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草案拟定、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

(1)常宁市民政局内设10余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优抚股、救灾股、安置股、社会事务股等;局直属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社会福利院、儿童院、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救助站、中心敬老院、园艺场、军休所、彩票销售管理站、福利公司、婚姻登记中心、殡葬事业管理处。

(2)常宁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民政局本级决算和所属社会福利院、儿童院、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救助站、中心敬老院、园艺场、军休所、彩票销售管理站、福利公司、婚姻登记中心、殡葬事业管理处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分  常宁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23125.26万元,比上年减少7.01%。总支出24193.08万元,比上年增长4.91%(上年结转结余了5133.37万元)。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2312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17.2万元,占总收入的95.2%,其他收入1108.06万元,占总收入的4.8%。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总支出2419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374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15%。其他支出448.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5%。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2017.2万元,比上年减少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8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3744.3万元,比上年增加2.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8万元。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3744.3万元,比上年增加2.97%。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44.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5.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4.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6%;住房保障支出36.81,占本年支出的0.16%;其他支出947.5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237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847.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43.75万元减少195.9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各项费用支出;项目支出决算数22345.3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本年基本支出1398.9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0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1%;商品和服务支出6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4%。

2、本年项目支出2184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98%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81.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8.2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保障支出2564.6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73%;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37万元,完成预算的61.85%,2017年相比减少2.94万元,减少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37万元,完成预算的61.85%,2017年相比减少2.94万元,减少1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团组数0次及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2.3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56批次206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购置数0辆、运行费支出0元保有量0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8.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76.08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整体支出2419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7.77万元,项目支出22345.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9个,涉及项目支出21370.1万元,其中:伤残抚恤项目经费411.14万元,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款4070.76万元,其他优抚支出918.12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07.2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款177.75万元,儿童福利229.08万元,老年福利84.8万元,殡葬203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48.88万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00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168.0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583.82万元,临时救助金28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7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2698.71万元,其他生活救助金53.3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1947.12万元,优抚医疗补助款617.53万元,福彩公益金498.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6万元,比2017年59万元增加8.76万元,增加14.85%,主要是工会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取得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费、专用材料一般购置费费用。

                                常宁市民政局

                                2019年9月16日 


常宁市民政局.XLS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