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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办公室常编办【2019】49号同意设立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医疗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互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经办事务。

3、承担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退役军人等人员的医保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支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基金管理及运行分析等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全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费用的清算工作。

4、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经办工作。

5、承担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运行及维护。

6、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经办事务的工作流程和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参与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订立和信息变更,参与对协议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8、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财务股、医疗机构审核一股、医疗机构审核二股、医疗机构审核三股、个人审核一股、个人审核二股、个人审核三股、协议一股、协议二股、内部控制管理股、特殊门诊管理股、网络信息股、参保登记股、异地就医管理股、医疗救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股、档案股、共十七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总收入支出551.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5.85万元,减少104%,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未支付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1.70万元,占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56万元,占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8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46万元,占89%;项目支出61.81万元,占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1.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9.41万元,减少110%,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未支付完。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1.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与上年相比,减少609.41万元,减少110%,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未支付完。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1.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6.79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485.03万元,占88%,住房保障支出19.89万元,占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4.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51万元,支出决算为46.7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把社保、医疗、工伤、分开安排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万299.14元,支出决算为41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把社保、医疗、工伤、分开安排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把社保、医疗、工伤、分开安排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4.86万元,支出决算为1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积金未支付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3.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9.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2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单位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单位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0.76万元减少36.42万元,降低60%。主要原因是本年指标未用完。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培训费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中心聚焦基本医疗需求,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红利。在这一年,我中心完成了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任务;加强了对市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积极推动量价挂钩、带量采购,切实保障药品供应,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努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精准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1).XLS


常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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