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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常宁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宁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常宁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土地、地质矿产资源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测绘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则。

 2、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政策规定、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3 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城镇规划审核,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行业发展规则和基础测绘计划。

4 拟定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对耕地开发进行监督、检查、协助验收,确保全市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5、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国有土地所有者的职能,统一管理地产市场、地产权属,拟定并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流转管理。

 6、统一管理全市地籍地政工作,主管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登记发证工作,土地确权和动态监测工作,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7、主管全市土地的征用、划拨工作,执行全市年度用地计划,审核、征用、划拨建设用地,承办由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并实施全程管理。

8、依法实施土地监察,对土地法律、法规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受理土地行政复议案件。

9、指导全市基准地价调查修订工作,审核土地评估机构资格,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10、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组织并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地籍、征地、房产、地质矿产等方面的测绘项目和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管理市级基础地理位置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管理全市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绘标志保护。

11、依法初审测绘单位的等级资格,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市外组织、个人来常宁测绘的事项,依法管理全市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全市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12 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权属变更审核登记,依法组织实施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出租、转让工作;协助管理地堪成果、矿产资源储备和地质资料汇编;实施地质矿产勘查行业管理,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进行初审;按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产许可证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情况的年检;组织开展矿产品运输和销售情况的调查;协助审核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结果。

 13、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协助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参与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按权限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区。

 14、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国家和上级财政拨给的地堪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基础测绘专项基金、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及市财政拨给的其他各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15、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不动产登记及相关工作办法;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及其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指导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共享、汇交管理以及社会查询服务;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簿证的监管;负责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组织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管。

1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24个,所属事业单位8个,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含分局)共25个.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宣教股、机要室、信访办、督查室、政务中心、机关工会、妇委会、财务股、审计室、建设用地股、集体土地管理股、地籍管理股、征收股、地产管理股、测绘管理股、勘查管理股、耕地保护股、规划股、不动产登记股、地质环境储量股、矿产开发股、重点办、信息中心。

2)常宁市国土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地质公园管理所、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测绘队在内的汇总决算。

年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人530,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

2018年总收入18671.76万元。比上年增加90%。总支出18671.76万元,比上年增加90%。与上年度差额说明:储备中心、整理中心、地质灾害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共计1867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36.57万元,事业收入635.1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共计1867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2万元,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78.2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53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2,其他支出635.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803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5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8.28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803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5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078.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3733.54万元,基本人员经费支出311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4.79万元。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18670.41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3733.54万元,项目支出14936.8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34万元。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70.41万元,年初预算5415.88万元。储备中心、整理中心、地质灾害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73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8.7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贴、住房公积金等,比上年增加6%,主要是由于职级并行和年度工资晋级增加工资所致;公用经费614.79万元,主要是我局采取有效措施,坚持过紧日子思想,比上年减少2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51.02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比上年减少3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9万比上年减少68%,公务招待费48.63万元比上年减少35%,无公务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51.02万元出国费用,减少原因主要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团组数0次及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48.6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1014批次8109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购置数0辆、运行费支出2.39元保有量5辆。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28.01万元,主要原因是: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78.28万元,支出7078.28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全年获批项目24宗,面积157.16公顷,先后解决了常宁市2017第一批次(低丘缓坡试点项目)、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卓立学校、易地扶贫搬迁宜潭建设、田野绿世界(配套设施)、第六中学、第一中学新校区扩建等项目用地需求。

2、全市共出让土地118.38公顷,出让价款8.07亿元。

3、耕地保护健全完善。按照中央实施“藏粮于地”的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制度,切实强化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考核,确保我市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4、执法监察形势向好。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15次,清查出全市各类违法占地面积达120余亩,大型执法行动有大义山矿山整治、利剑行动、土地例行督察、卫片执法,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502宗,罚款149万元,对宜潭乡、三角塘镇等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进行拆除复垦,涉及面积13320平方米.

5、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推进。全年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4918本,出具不动产证明12777份。

 6、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组织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评估、恢复治理验收、监测工作。

我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强化电子政务审批,赢得得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制定了《2017年国土资源重点调研课题计划》,针对长期困扰国土资源工作的一些重点难点工作,列出了10个调研计划,局班子成员分别包干开展调查研究,将调研成果上升为制度设计。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实现了“零问责、零约谈”目标. 

本年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做到了决算与帐面一致。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73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8.7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贴、住房公积金等,比上年增加6%,主要是由于职级并行和年度工资晋级增加工资所致;公用经费614.79万元,主要是我局采取有效措施,坚持过紧日子思想,比上年减少27%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3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XX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常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9月16日

 

 


 

 

常宁市国土资源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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