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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常新会所绩评字(2021) 03号

常宁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受常宁市财政局(简称贵局)委托,我所于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11日对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审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常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系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住房与城乡建设。

2、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夏联渠上游雨污分流管网2800米,排渍泵站一座;改造城区17条道路雨水管网36930米,污水管网10730米,并接入市污水处理厂;对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设计处理规模为40000立方米/日,主要建设中间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加药间及变配电间、污泥脱水机房等,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由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项目分二期施工,建设期2020年至2021年,一期建设内容:1、夏联渠上游分流工程,2、青阳南路雨水管网和青阳中路雨污分流改造。3、草桥渠截污管网建设;4、渠底清淤工程;二期建设内容:1、其它道路雨污分流改造;2、其它道路污水管网建设;3.水体综合治理工程。

 3、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支出计划

项目总投资38,660.00万元。

资金来源计划财政资金18,660.00万元,根据施工进度逐步到位,拟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000.00万元。2020年5月已申请发行6,400.00万元,未来拟申请发行13,600.00万元。

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情况,截止2021年10月已发行6,400.00万元,具体如下:

债券名称

债券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期限(年)

利率%

发行日期

2020年湖南省水务建设专项债券(七期)-2020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三期)

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

6,400.00

15年

3.45

2020-05-28

合计

6,400.00

资金支出预计38,6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399.07万元,其他费用1,763.71万元,预备费用3,498.08万元。

项目

一期

二期

合计

城区外分流,在市公安局处建设提升泵站,修建箱涵2m*3m长度为2.7km

5,000.00

5,000.00

雨水管网工程费用

3,610.00

12,378.00

15,988.00

水体综合治理工程费用

5,208.00

5,208.00

草桥渠污水管网工程费用

1,220.00

1,220.00

污水管网工程费用

2,158.00

2,158.00

渠底清淤工程费用元

450.00

45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

288.00

288.00

576.00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5,000.00

5,000.00

预备费用

3,060.85

3,060.85

合计

15,568.00

23,092.85

38,660.85

4、项目预期收益、偿债资金来源

根据《湖南省衡阳市2020年水务建设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项目预期年收入(污水处理费)5,840.00万元,年运营成本741.02万元,项目年收益5,098.98万元,偿债资金来源为污水处理费。

5、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消除工程范围内城市内涝、水体的黑臭问题,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为确保完成国家、省、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同时项目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实现年收益5,098.98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2020-2021年按工期计划完成本阶段建设内容,及时组织验收并支付项目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9月项目应到位33,833.87万元,实际到位1,812.00万元,其中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720.00万元,自筹资金92.00万元,项目支出1,812.00万元。

支出项目

实际支出数(万元)

工程费用

1,698.40

可研费等前期费用

113.60

合计

1,812.00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其中一期夏联渠排涝上游分流工程中标单位为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894.37万元,二期中的夏联渠、草桥渠水体治理截污纳管工程中标单位为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34.74万元。

截止2021年10月31日,项目尚未完工,完工率大约为项目工程总量的10%,其中:

1、夏联渠排涝上游分流工程:

顶管工程,K0+000-K1+311段为顶管施工段,该段顶管施工段总长度约 1311 米,其中设置 5 口施工作业井,1-4号为工作井、5号为接收井。顶管采用直径2.4m钢管,工作井、接收井采用逆做法钢筋混凝土护壁。已完成工作井及2#-3#(约342m)钢管的顶进,正在进行施工的有4#-3#(约120m)钢管的顶进。

箱涵工程,K1+311-K2+560段为明挖箱涵施工段,该段箱涵施工总长度约为1249米,箱涵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截面尺寸为B*H=2.7m*1.8m。已完成K1+366-K1+736段、K2+225-K2+560段的全部施工以及K2+050-K2+180段箱涵的基坑开挖及垫层浇筑。

泵站工程,已完成导流渠改道施工以及泵站前期放线作业。

  1. 夏联渠、草桥渠水体治理截污纳管工程,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目前已经启动,正在施工。

    3、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该项目已完成可研、环评等前期手续,工程暂未动工。

    4、其他道路雨水管网,尚未启动。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绩效评价是加强和规范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绩效目标。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我们本次绩效评价秉着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专业人员现场走访,项目勘查,资金使用审查,科学合理对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进行分析评价。

3、绩效评价依据

3.1、有关政府专项债券政府文件,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 号)和《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

3.2、有关绩效评价政府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3常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关项目的绩效自评资料,主要包括自评报告,基本情况表、自评分、项目资金财务资料,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项目可行研究报告及批复等。

4、绩效评价过程

4.1前期准备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所于2021年11月24日成立以杨赛珍、袁发明为主的绩效评价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制定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借鉴衡阳市财政局有关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2组织实施

4.2.1参加常宁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召开的现场评价会,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4.2.2查看项目资料,主要单位的绩效自评资料。

4.2.3查阅项目资金财务资料,审查资金支出的合规性。

4.2.4现场察看施工现场,了解工程概况,询问工程进度。

3、分析评价

对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初步主体评价意见,并依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五、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1.项目决策评价情况。

根据衡阳市财政局有关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决策设计设置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常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委托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2019年常发投[045]号),项目属于民生工程,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不属于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的范围,编制了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并设置了项目绩效目标,专项债券额度申请与实际需要匹配。

2、项目过程评价情况。

根据衡阳市财政局有关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过程设置分值30分,评价得分23分,资金管理方面常宁市财政局根据工程进度拨付了政府专项债资金1720.00万元,常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如数拨付施工单位,并调剂其他资金92万元支付可研招标等前期费用,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制定《项目质量控制和流程》,并严格执行,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政府专项债券如期支付利息已在常宁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债券资金发行、债券资金存续、债券资金调整用途等情况,常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公共事业股派出专人负责跟踪工程事务,工程施工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由于整体工程推进不理想以及项目运营、资产管理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债务风险应对预案有待完善细化,此项扣分7分。

3、项目产出评分情况。

根据衡阳市财政局有关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过程设置分值30分,评价得分24分,项目建成后,能够消除工程范围内城市内涝、水体的黑臭问题,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为确保完成国家、省、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1、提高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确保城市在发生防涝标准(20 年一遇)的降雨时,地面积水时间控制在 30 min 以内,积水深度控制在 15 cm 以内,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和交通出行不受较大影响。

2、近期消除黑臭水体,通过对工程范围水体进行生态综合治理且系统稳定运行后,使进入水体的点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体无黑臭、无明显异味、水体透明度显著提高,远期水质达到GB3838-2002规定的III类水体要求。

3、污水厂建设,污水厂出水水质能从一级 B 升级到一级 A 标,二级出水 CODcr、BOD5、NH3-N、TN、TP 稳定达标。

4、项目效益评分情况。

根据衡阳市财政局有关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过程设置分值30分,评价得分28分,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能有效扩大投资,积极拉动消费,既有利于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实现常宁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也能带动和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产生的社会效益有利于加快常宁市中心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有利于完善城区排水管网建设,有利于推进常宁市城市化进程发展,提升人居环境与城市整体形象;可以加快城市雨污分流的力度,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并为常宁市节能减排、治理区域内水体水质、改善环境做出巨大贡献。

项目绩效评价83分,为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管网铺设涉及多条道路,涉及面广,工程推进难度大,造成整体工程推进缓慢,截止2021年10月31日,项目进度仅完成总工程量的10%,项目绩效年度目标达不到预期,造成项目绩效总体目标难以在计划时间内实现目标。

七、建议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常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克服困难,全力推进项目进度,积极多方面筹措资金,早日完成项目施工,实现项目绩效的总体目标。

附件资料: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绩效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常宁新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湖南·常宁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0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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