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9〕4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常宁市财政局委托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常宁市政策性保险承保机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我们按照《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要求完成了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查看现场、搜集相关依据等必要的评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0〕2号)等规定,常宁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工作,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县财政按比例配套和农户按比例自缴组成。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
为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公开竞争性遴选工作,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令第629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7〕7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公开竞争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金〔2019〕4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0〕2号)等文件要求,常宁市以2020-2022年为遴选周期,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遴选,本次遴选中选的承保机构分别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宁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宁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宁市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宁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险”)。
本次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数量分担标准按照《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21〕7号)进行分担,分担比例如下:
单位:亩/头/羽/元
承保机构 | 品种 | 承保数量 | 保费 | 承保行政区域 |
太平洋财险 | 水稻 | 376166 | 8,462,296.00 | 宜阳、泉峰、水口山、蓬塘、庙前、柏坊、荫田、西岭、白沙、罗桥、兰江、官岭、新河 |
油菜 | 169480 | 1,525,320.00 | ||
人保财险 | 水稻 | 303834 | 7,009,704.00 | 曲潭、烟洲、三角塘、大堡、培元、洋泉、板桥、胜桥、天堂山、塔山 |
油菜 | 130520 | 1,174,680.00 | ||
人保财险 | 能繁母猪 | 20108 | 1,809,720.00 | 宜阳、泉峰、培元、洋泉、兰江、三角塘、西岭、白沙、荫田、胜桥、塔山、庙前、板桥 |
育肥猪 | 269550 | 12,938,400.00 | ||
太平洋财险 | 能繁母猪 | 19892 | 1,790,280.00 | 大堡、水口山、罗桥、新河、柏坊、曲潭、蓬塘、烟洲、官岭、天堂山 |
育肥猪 | 230450 | 11,061,600.00 | ||
中华联合财险 | 公益林 | 823039 | 1,234,558.50 | 全市 |
商品林 | 818068 | 1,227,102.00 | 全市 | |
人保财险等四家 | 烟叶 | 23520 | 2,293,200.00 | 全市 |
国寿财险 | 油茶林天气指数 | 100000 | 3,000,000.00 | 全市 |
人保财险 | 能繁母牛 | 6000 | 1,440,000.00 | 全市 |
太平洋财险 | 茶叶 | 20000 | 1,200,000.00 | 全市 |
南瓜 | 14439 | 693,072.00 | 全市 | |
国寿财险 | 葡萄 | 5000 | 225,000.00 | 全市 |
鸭 | 1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金额 | 58,084,932.50元 | |||
每年的保费统一按常宁市人民政府或常宁市财政局下发的最新文件规定的保险金额执行,具体以实际参保数量计算。 |
根据湘财金〔2021〕9号及常政办函〔2021〕7号文件,常宁市对2021年能繁母猪及育肥猪规模进行“动态调整、严格监管、适时增减、总额控制”,2021年再下达保险公司2021年承保能繁母猪2万头、育肥猪14万头任务。(其中太平洋财险承保能繁母猪9946头,育肥猪64526头;人保财险承保能繁母猪10054头,育肥猪74574头)。
(二)项目绩效目标
贯彻国家有关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以保护受灾农民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开展水稻、油菜、能繁母猪、育肥猪、生态林、商品林、茶叶、葡萄、烟叶、能繁母牛、鸭、油茶林天气指数、南瓜保险为主要内容,带动其它经济作物乃至整个农村商业保险,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整个农业及农村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
(三)农业保险主要内容及保费补贴比例
1、农业保险主要内容
(1)水稻保险:保险金额分别为规模经营农户幼苗-分蘖期320元,孕穗-抽穗期600元,成熟期800元;中小农户幼苗-分蘖期200元,孕穗-抽穗期375元,成熟期500元,每季每亩收取保费32元。
(2)油菜保险:保险金额按生长周期每亩分别为苗期90元,蕾薹期110元,成熟期150元。每亩收取保费9元。
(3)能繁母猪保险:每头保险金额1,500元。每头收取保费90元。
(4)育肥猪保险:每头保险金额800元。每头收取保费48元。
(5)公益林保险:每亩保险金额500元,每亩收取保费1.5元。
(6)商品林保险:每亩保险金额500元,每亩收取保费1.5元。
(7)茶叶保险: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每亩收取保费60元。
(8)能繁母牛保险:每头保险金额6,000元,每头收取保费240元。
(9)葡萄保险:每亩保险金额1,500元,每亩收取保费45元。
(10)烟叶保险:每亩保险金额1,300元,每亩收取保费97.5元。
(11)鸭保险:每羽保险金额20元,每羽收取保费1元。
(12)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每亩保险金额500元,每亩收取保费30元。
(13)油茶林保险:每亩保险金额1,000元,每亩收取保费10元。
(14)南瓜保险:每亩保险金额800元,每亩收取保费48元。
2、项目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方式
2021年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范围包括水稻、油菜、能繁母猪、育肥猪、生态林、商品林、茶叶、能繁母牛、葡萄、烟叶、鸭、油茶林天气指数、南瓜等,保费承担比例根据保险品种按照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21〕7号)中的各险种保险金额费率分担比例表进行分担,比例如下:
品种 | 保费分担比列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农户 | ||
1 | 水稻 | 47.5% | 25% | 7.5% | 20% | |
2 | 油菜 | 40% | 25% | 10% | 25% | |
3 | 能繁母猪 | 50% | 30% | 20% | ||
4 | 育肥猪 | 50% | 15% | 15% | 20% | |
5 | 森林(公益林) | 50% | 30% | 20% | ||
6 | 森林(商品林) | 30% | 25% | 45% | ||
7 | 茶叶 | 30% | 25% | 10% | 35% | |
8 | 能育母牛 | 30% | 20% | 50% | ||
9 | 葡萄 | 30% | 20% | 50% | ||
10 | 鸭 | 30% | 20% | 50% | ||
11 | 油茶林天气指数 | 20% | 40% | 20% | 20% | |
12 | 油茶林 | 40% | 40% | 20% | ||
13 | 南瓜 | 75% | 25% | |||
14 | 烟叶 | 16% | 20% | |||
(烟叶由烟草部门补贴64%) |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1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共计安排财政资金53,118,116.50元,主要用于对太平洋财险等4家保险公司按照《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21〕7号)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保费补贴。
根据2021年四季度湖南省特色农业保险基本数据统计报表,2021全市农业保险保费收入68,679,120.50元(包含省级共保产品烟叶保险保费2,293,200.00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补贴42,768,968.90元,已全部拨付。市级3,463,835.90元,已拨付1,663,835.90元(油茶林种植保险补贴600,000.00元未到位,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补贴1,200,000元未到位)。县级6,585,311.70元,已全部拨付。
(二)财务管理办法及执行情况
各承保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按照“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的要求,设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专户,用于管理保费财政补贴资金。保险公司内部制定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办法,并按其管理办法使用专项资金。
(三)项目管理措施及执行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抽查的情况来看,各乡镇均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农险专员小组,各乡镇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在本级农险专员小组领导下,由主管部门统筹和协调下保险公司负责实施。
1、投保。常宁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地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制定、政策宣传和协调相关工作。承保机构负责农业保险工作的具体实施。农业公司、种植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投保,承保机构需逐一验标,进行公示和收取投保人自缴保费。分散农户投保,主要以村委会为投保人制作保单和分户投保清单。分散农户投保资料和自缴保费的收取,主要依托村委会和保险协办员办理。公示无异议后,收取分散农户自缴保费,由承保机构将被保险人分户信息逐一录入保险系统平台,保险公司逐级核保通过后生成保单,保险生效。
2、理赔。农业公司、种植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发生保险责任损失后,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和理赔。分散农户发生保险责任损失后,农户先报告村委会,由村委会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按照内部管理程序进行现场勘查定损,并直接与农户签订理赔协议,赔付款项由保险公司直接汇入受损农户个人银行卡或“一卡通”账户。
(四)项目完成及效果情况
1、2021年度,人保财险共实现签单保费31,193,316.00元(包含省级共保烟叶保险保费1,375,920.00元),其中水稻保险保费7,009,704.00元,实际承保面积303,834.00亩。油菜保险保费1,174,680.00元,实际承保面积130,520.00亩。育肥猪保险保费16,561,152.00元,实际承保数量345,024.00头。能繁母猪保险保费2,714,580.00元,实际承保数量30,162.00头。能繁母牛保险保费1,440,000.00元,实际承保数量6000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该承保机构共赔付15,007,726.34元,未决赔款21,000.00元,结案率99.85%。其中水稻保险已决赔款3,994,495.00元,油菜保险已决赔款583,525.50元,育肥猪保险已决赔款7,413,795.84元,能繁母猪保险已决赔款150,000.00元,能繁母牛保险已决赔款408,000.00元。
2、2021年度,太平洋财险农业保险签单保费合计28,725,844.00元,其中水稻保险保费8,463,136.00元,实际承保面积376,166.00亩;油菜保险保费1,525,320.00元,实际承保面积169,480.00亩;育肥猪保险保费14,158,848.00元,实际承保数量294,976.00头;能繁母猪保险保费2,685,420.00元,实际承保数量29,838.00头;南瓜保险保费693,120.00元,实际承保面积14,440.00亩;茶叶保险保费1,200,000.00元,实际承保面积20,000.00亩。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该承保机构共赔付12,667,992.62元,结案率100.00%。其中水稻保险已决赔款4,831,015.50元,油菜保险已决赔款941,324.00元,育肥猪保险已决赔款4,237,360.00元,能育母猪保险已决赔款579,000.00元,南瓜保险已决赔款1,191,777.32元,茶叶保险已决赔款887,515.80元。
3、2021年度,国寿财险共实现签单保5,839,660.00元(包含烟叶保险保费114,660.00元)。其中油茶林种植保险保费1,500,000元,实际承保面积150,000亩。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保费3,000,000.00元,实际承保面积100,000.00亩。葡萄保险保费225,000元,实际承保面积5,000亩。肉鸭保险保费1,000,000元,实际承保数量1,000,000头。截止到2021年度12月31日,该承保机构共赔付5,250,406.80元(包含烟叶保险理赔78,525.50元),理赔结案率100%。其中油茶林种植保险已决赔款1,645,405.00元,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已决赔款1,865,918.80元,葡萄保险已决赔款300,937.50元,肉鸭保险已决赔款1,359,620.00元。
4、2021年度,中华联合财险共实现签单保费2,920,300.50元(包含烟叶保险保费458,640.00元)。其中公益林保险保费1,234,558.50元,涉及21,904户,实际承保面积823,039.00亩。商品林保险保费1,227,102.00元,涉及29,895户,实际承保面积818,068.00亩。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该承保机构共赔付1,814,906.24元(包含烟叶保险理赔314,102.00元),未决赔款177,134.25元。其中公益林已决赔款649,564.35元,未决赔款20,857.50元。商品林已决赔款851239.89元,未决赔款156,276.75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9〕46号)文件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遵循规范严谨的评价程序,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原则,对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各承保机构工作运行过程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有关部门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整体提升部门执行、监管和绩效管理能力水平,提高承保机构服务水平及质量。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们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突出重点、优胜劣汰的原则,并结合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具体情况,根据《湖南省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评价计分表》(市县机构),以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得出各项目单位得分情况表(附件1)。同时,又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别编制了系统的调查问卷,以便于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提高评价工作效率。
各企业单位、种植大户和分散农户先认真填写调查问卷,然后在此基础上,评价小组采取抽样的方法进行检查评价。我们遵循既定的标准和方法,围绕项目实施及预期产出的绩效,对各承保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内控管理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映。
(三)项目主要绩效情况
1、提高了经营者抗风险能力。2021年常宁市政策性农险全年保费6867.91万元,全年理赔资金达3474.10万元,简单赔付率为50.58%,平均结案率达到99.93%,为后续农户的投资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农民参加特色农业保险后,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可按特色农业保险的规定获取灾害损失赔款,降低了农业生产的风险。
2、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支农效益。农业保险理赔资金力度大、精准度高、时效性强,财政资金通过农业保险手段的支农惠农效果更为明显。一是提升了农业防灾减损的力度。农业保险通过及时足额赔付大大减轻了参保农户的损失。二是提升了农业灾害补偿的精准度。一般的救济资金不分品种,而农业保险根据品种和保额差异性理赔,同时农业保险具有大灾大赔、小灾小赔的特性,这种赔付比救灾资金更为精确。
3、提升了灾后恢复再生产的效率。农业保险是保护伞,出险后农户能快速得到保险赔款,迅速组织投入再生产,改变了过去靠天吃饭的局面。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由单纯的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传统分散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转变,促使农民增加前期投入,因而受灾后损失也较大。农业保险可以有效化解和降低灾害损失,保护农民积极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一是有效化解了规模经营户的生产风险。由于规模经营户资金投入大,集聚风险高,他们更愿意通过购买农业保险来分散和化解生产风险。农业保险政策有效维护了农民利益,有力支持了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
4、促进了农户经济健康发展。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促进农户经济健康发展。首先投保户对农业保险政策的满意度增加,本次对投保户进行抽查,对农业保险服务的满意度较高,其次农户投保愿望较强,农户只需出资一小部分保费,但保障额度远远高于其保费支出,增加了农户的投保积极性。
(四)绩效评价结果及评价结论
根据《湖南省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评价计分表》(市县机构),共设置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内控管理”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工作。以现场采集的基础数据、收集的评价相关资料为基础,综合运用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法、历史比较法等评价方法,对照评价指标打分,2021年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评分分别为人保财险90.86分(评价等级为“优”)、太平洋财险86.4分(评价等级为“良”)、国寿财险84分(评价等级为“良”)、中华联合财险78.41分(评价等级为“较差”)。从总体情况来看,2021年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四家承保机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承保管理方面
1.国寿财险个别保单投保目标资格不符
经查看国寿财险承保档案,发现存在投保目标不符合保险条款的情况。如肉鸭养殖保险承保档案资料,发现投保数量均以被保险人本年计划总出栏量为投保基数,并无实际肉鸭个数与畜龄,不符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肉鸭养殖保险条款》第二条规定“保险标的:投保的肉鸭畜龄需在10日龄(含)以上。”
2.国寿财险个别保单存在涂改情况
经查看国寿财险承保档案,发现龙伍成肉鸭养殖保险承保档案中,其投保单中保险期间有明显涂改液涂改痕迹。
3.国寿财险个别集体投保项目抽验比例过低
发现存在抽验比例不合规定的情况。如国寿财险常宁市蓬塘乡蓬兴村油茶承保档案中,其投保户共172户,仅抽验3户,不符合《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一点规定“对于以集体方式投保的,抽验比例不得低于5%”。
4.个别承保档案资料缺失或信息不全
一是承保档案佐证资料缺失。如太平洋财险李万义(水稻)承保档案中,其土地流转合同流转面积为200亩,但该户投保面积为339亩,土地流转合同无法满足其投保面积;太平洋财险管志机(能育母猪)承包档案中,其养殖规模证明材料仅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具的证明书,但证明书中规模养殖及现有存栏数据均未填写。二是承保档案信息不全。如国寿财险自然人客户信息登记表中公司员工填写栏信息均未填写。
5.人保财险个别区服中心未建承保及理赔台账
经实地查看人保财险洋泉镇服务中心,发现该中心未建立承保及理赔台账,承保及理赔清单需在系统中查询或向支公司询问。
(二)理赔管理方面
1.国寿财险个别农户理赔赔付比例超标
如国寿财险黄国华肉鸭养殖保险理赔档案,发现该户理赔的188羽肉鸭为60日龄,日龄赔付比例为100%,不符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肉鸭养殖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不同日龄赔付比例:41-60日龄赔付比例为80%,61天以上赔付比例为100%。
2.中华财险理赔结案率较低
2021年度,太平洋财险与国寿财险理赔结案率均为100%,人保财险理赔结案率为99.85%,但中华联合财险已决赔款数额为1,814,906.24元,未决赔款数额为177,134.25元,理赔结案率仅为91.11%。
3.太平洋财险定损与理赔不相容岗位未分离
太平洋财险部分档案赔款计算书中定损与理赔负责人为同一人,不符合《农业保险理赔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第二十条:不相容岗位分离,定损与理算不能为同一人”,如吕云光(水稻)理赔档案中,其赔款计算数中定损与理赔均为同一人(雷坤)。
4.理赔档案资料不严谨
通过现场抽查各保险机构理赔档案,发现均存在理赔档案资料不严谨的情况,如人保财险:洋泉镇刘红恩及邓小明育肥猪理赔档案中,其育肥猪均死亡7头,通过对比证明照片,发现照片仅拍摄角度不同,照片内容实质为同一批猪。常宁星顺畜牧有限公司母猪理赔档案中,附件资料中含协议书及死亡母猪照片,但未发现查勘人员现场记录或照片及定损/理赔清单。太平洋财险:部分档案联系方式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如罗桥镇马桥村村民委员会51户(水稻)理赔档案,其报案登记表中与出险通知书中报案人均为周国友,但报案电话前后不一,且经电话联系,其报案登记表中联系人电话(13802781792)并非周国友,出险通知书中联系人(15873418222)实为张小群。如庙前镇双桥村村民委员会71户(水稻)理赔档案,其报案人王田生前后三份资料中联系电话均不一致,报案登记表中为16621179409,出险通知书为17347028208,定损清单中为15386082913。国寿财险:衡阳东辉农业有限公司油茶林种植保险档案中,理赔专题报告理赔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受灾情况实为85%,书写为90%;受灾面积实为44亩,书写为27亩),报告存在瑕疵。中华联合财险:段海峰、唐文军等理赔档案中,受灾原因均为干旱,但未见受灾原因佐证资料(气象局证明)。常宁市三江农林专业合作社林木险理赔案卷中,该保险出险原因为干旱,且常宁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局出具了《森林干旱林木灾害损失鉴定报告》,但三角塘毛市村出具的理赔账户证明中,受灾原因为火灾,与上述原因不符。
5.定损、理赔等流程间隔时间较长
一是人保财险定损与理赔流程相距时间较长。如杨联顺水稻理赔档案中,出险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查勘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灾情鉴定报告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其结果均为损失率达到30%,但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至8日,理赔专题报告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其间隔时间较长。二是太平洋财险理赔定损时间过长,超过20天期限,如贺贱牛(水稻)理赔档案中,其损失程度为80%(损失程度在80%以上为绝收),其报案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其定损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不符合《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种植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绝收的,应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三是国寿财险结案时间与理赔支付时间相距较长。如滴香油茶有限公司林木天气指数风险保险理赔档案中,其结案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支付日期为2021年5月6日,四是国寿财险出险时间与结案时间相距较长。如常宁市伟基油茶有限公司理赔档案中,其出险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报案时间填写为2021年9月7日,查勘及鉴定报告日期为2021年1月27日,结案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出险时间、查勘时间与结案时间相距较长。五是中华联合财险赔款赔付不及时。如陈禹匡理赔档案,出险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报案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经查询业务系统,赔款于2021年2月8日支付。
(三)档案管理方面
1.缺失赔案支付凭证
经实地查看各保险机构理赔档案,发现人保财险、国寿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均未将赔案支付凭证证明留存在档案中。
2.协保员台账更新不及时
经查看太平洋财险提供的协保员及兼干台账,通过电话沟通,部分兼干未继续从事协保工作,但台账未及时更新。经询问相关人员,此名单截止2021年底,2022年名单尚未完善。
(四)财务管理方面
中华联合财险未实行专户管理。根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农业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农险专项资金实现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项资金仅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缴、赔款支出、经营管理费用支出和相关支出。”经中华联合财险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财务由衡阳市公司实行专账核算,并未实行专户管理。
(五)宣传管理方面
根据查看中华联合财险林业险档案资料,发现存在出险时间与报案时间相差较大的情况。其主要原因系宣传不到位。因林业险由林业局统一投保,且保险公司未将保险信息宣传到位,故部分分散农户不清楚其自身投保情况,未能在出险第一时间报案。如陈禹匡理赔档案中,其出险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查勘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报案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如周升福理赔档案中,出险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报案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
五、相关建议
(一)规范承保、理赔程序
对承保、理培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清理,承保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承保工作,提高对专(兼)干的工作质量,加强对承保目标的核查,避免出现投保目标资格不符,承保、理赔档案资料不严谨的情况。
(二)建立农业保险约束机制和奖惩制度
建议主管监督部门在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的同时,建立对应的约束机制和奖惩制度,规范各基层服务网点管理流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并使承保机构有序的开展农险工作;对管理较好的基层服务网点给予农险奖励,提高积极性,对管理较差的基层服务网点,予以惩罚。
(三)加大培训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建议主管部门、各承保机构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宣传单、宣传车.村广播等方式,做到宣传到户。加强对专(兼)干、协保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发挥其群众基础作用,让农户充分了解农业保险,调动其参保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将农业保险这一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四)及时更新档案信息,规范档案管理
建议各承保机构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及时将赔案支付凭证证明留存在档案中,协保员工作变更后,应及时更新台账,避免协保工作出现真空期,影响惠农政策的宣传与普及。
附件1:湖南省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评价计分表(市县承保机构)
湖南省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评价计分表(市县承保机构)
序号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说明 | 人保得分 | 备注说明 | 太平洋得分 | 备注说明 | 国寿财得分 | 备注说明 | 中华得分 | 备注说明 |
1 | 服务能力 | 机构 | 6 | 各承保机构的基层服务网点数量要与承保规模、服务区域相匹配。 | 1、种植险承保机构乡村两级基层服务网点,每缺1个乡镇扣1分;每缺1个村扣0.5分,扣完为止。 | 6 | 基层服务网点数量要与承保规模、服务区域相匹配。 | 6 | 基层服务网点数量要与承保规模、服务区域相匹配。 | 6 | 基层服务网点数量要与承保规模、服务区域相匹配。 | 6 | 基层服务网点数量要与承保规模、服务区域相匹配。 |
2 | 人员 | 8 | 1、各承保机构配备的农业保险专业服务人员要与承保规模相匹配。 | 1、种植险、森林险承保机构配备的专兼职人员数量为200万元/人,少1人扣2分;种植险承保机构在开业务的每个乡镇和村均必须各有1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 8 | 农业保险专业服务人员要与承保规模相匹配。 | 8 | 农业保险专业服务人员要与承保规模相匹配。 | 8 | 农业保险专业服务人员要与承保规模相匹配。 | 8 | 农业保险专业服务人员要与承保规模相匹配。 | |
3 | 车辆 | 3 | 各承保机构必须配备与其承保规模相适应的农业保险工作车辆,用于保障农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 | 各承保机构必须配备1台车辆,没有配备扣3分。 | 3 | 已配备与其承保规模相适应的农业保险工作车辆。 | 3 | 已配备与其承保规模相适应的农业保险工作车辆。 | 3 | 已配备与其承保规模相适应的农业保险工作车辆。 | 3 | 已配备与其承保规模相适应的农业保险工作车辆。 | |
4 | 服务能力 | 信息 | 5 | 各承保机构必须按财政部门统一要求使用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系统。要求传输及时,按时报送,数据信息正确。 | 1、基础数据真实完整,每漏填1项扣0.2分。 | 5 | 财政部门已提供农险系统确认数据表 | 5 | 财政部门已提供农险系统确认数据表 | 5 | 财政部门已提供农险系统确认数据表 | 5 | 财政部门已提供农险系统确认数据表 |
5 | 服务 | 承保 | 5 | 1、各承保机构每年初要拟定详细具体的承保计划方案。 | 1、各承保机构没有承保方案的扣2分。 | 5 | 年初已拟定详细具体的承保计划方案。 | 5 | 年初已拟定详细具体的承保计划方案。 | 5 | 年初已拟定详细具体的承保计划方案。 | 3 | 无承保计划方案 |
6 | 承保 | 6 | 各承保机构必须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品种规模进行承保,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 1、承保规模完成率100%的得满分,以5个百分点为一个档位,每降低一个档位,扣1.5分。 | 6 | 承保规模完成率为100%。 | 6 | 承保规模完成率为100%。 | 6 | 承保规模完成率为100%。 | 6 | 承保规模完成率为100%。 | |
7 | 承保及理赔 | 12 | 各承保机构要以公开竞争性遴选时提供的服务承诺为依据,按规定时限和方式受理报案、开展查勘、定损、理赔。 | 1、未及时受理报案的每发现1次扣0.5分。 | 9.5 | 存在定损与理赔流程相距时间较长,理赔资料雷同的情况。 | 8.5 | 存在部分理赔定损时间过长,定损与理赔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 | 6 | 存在结案时间与理赔支付时间、出险时间与结案时间相距时间较长,赔付比例不符合规定等情况。 | 10.5 | 存在赔款赔付不及时,未实行专户管理,存在出险时间与报案时间相差较大的情况。 | |
8 | 服务 | 信息 | 10 | 各承保机构每年要在村级服务中心将本机构承保的投保人姓名、投保品种、数量集中公示1次,每年底要将理赔情况公示1次。各承保机构直接承保的大户在承保理赔后应现场公示。公示信息必须详细具体,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 1、各承保机构公示每缺少1个村扣1分,每缺少1个品种扣0.5分。 | 10 | 未发现无公示的情况。 | 8 | 存在部分档案中无公示照片的情况。 | 10 | 未发现无公示的情况。 | 8 | 存在承保及理赔信息公示时间未达到要求的情况。 |
9 | 服务 | 理赔 | 10 | 各承保机构必须大力提高理赔结案率,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农业保险结案率=当年已决赔款/(当年已决赔款+期末未决赔款)。 | 1、承保机构农业保险结案率100%为满分,以5个百分点为一个档位,每下降一个档位,扣3分。 | 10 | 理赔结案率为99.85%。 | 10 | 理赔结案率为100%。 | 10 | 理赔结案率为100%。 | 4 | 理赔结案率为91.11%。 |
10 | 简单 | 10 | 各承保机构不得惜赔,做到应赔尽赔。农业保险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未决赔款)/保费收入(不包括省级共保品种)。 | 简单赔付率以承保机构简单赔付率最高值为基准值,该承保机构得满分。其他承保机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其他承保机构简单赔付率/基准值×10分。 | 5.36 | 简单赔付率为48.18%. | 4.9 | 简单赔付率为44.10%。 | 10 | 简单赔付率为89.91%。 | 6.91 | 简单赔付率为62.15%。 | |
11 | 农户 | 5 | 各承保机构要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提高投保农户对农业保险满意度。 | 1、投保农户满意度90%以上为满分,以5个百分点为一个档位,每下降一个档位,扣1分。 | 5 | 农户对农业保险满意度为96%。 | 5 | 农户对农业保险满意度为94%。 | 4 | 农户对农业保险满意度为88%。 | 5 | 农户对农业保险满意度为91%。 | |
12 | 内控 | 政策 | 10 | 1、由承保规模最大的承保机构牵头组织各承保机构按承保规模比例筹资在县城醒目处树立2块以上大型宣传板(规格3m*6m),全年宣传时间不得少于10个月。宣传板必须包括省、县监督电话。 | 1、未树立大型宣传板的各承保机构按承保规模比例共扣5分。 | 10 | 已提供政策宣传及人员培训相关资料。 | 10 | 已提供政策宣传及人员培训相关资料。 | 6 | 未见宣传活动及集中培训资料。 | 8 | 存在宣传不到位的情况。 |
13 | 档案 | 5 | 1、各承保机构妥善管理农险承保、查勘、理赔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 1、查看档案,档案信息不完整,每单扣0.5分。 | 3 | 部分档案资料不全。 | 2 | 存在档案资料不全、证明材料不足或要素不全、部分档案联系方式前后不一致等情况。 | 0 | 档案资料中均未附支付凭证、部分档案资料不全等情况。 | 0 | 档案资料中均未附支付凭证、部分档案资料不全等情况。 | |
14 | 资料 | 5 | 各承保机构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农业保险的数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表、工作总结、资金申请),上报资料数据准确、真实,报送及时、资料齐全。 | 1、各承保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资料,每延误1个工作日扣0.5分。 | 5 | 已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农业保险的数据资料。 | 5 | 已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农业保险的数据资料。 | 5 | 已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农业保险的数据资料。 | 5 | 已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农业保险的数据资料。 | |
得分 | 90.86 | 86.4 | 84 | 78.41 | |||||||||
15 | 加减 | 加分 | 10 | 1、创新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 | 1、承保机构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品种、新模式、运用查勘理赔新技术、新设备的,每项加2分。 | ||||||||
16 | 扣分 | 10 | 1、受到批评处罚。 | 1、受通报批评或处罚、约谈,每次扣2分。 | |||||||||
总分 | 90.86 | 86.4 | 84 | 7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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