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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政办发〔202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目 录
1总则··········································4
1.1编制目的和工作原则··························4
1.2编制依据····································4
1.3适用条件与范围······························4
2指挥体系及机构职责····························4
3监测预报预警··································4
3.1监测·········································5
3.2预报·········································5
3.3预警·········································5
3.4信息报送与发布·······························6
3.4.1雨水情监测数据报送··························6
3.4.2信息发布····································6
4应急响应·······································6
4.1应急响应启动·································6
4.2应急响应行动·································6
4.2.1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6
4.2.2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14
4.2.3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17
4.3应急响应调整解除···························20
5 后期处置····································20
5.1灾后救助···································20
5.2水毁工程修复·······························21
5.2.1防洪应急工程······························21
5.2.2灾后水毁工程······························21
5.3灾后重建····································21
5.4调查评估····································21
5.5防汛物资处理与补充··························22
6 保障措施·····································22
6.1后勤服务保障································22
6.2应急队伍保障································23
7 附则·········································23
7.1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编制与修订············24
7.2附则········································24
7.3 附图·······································24
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
根据水利部、省、衡阳市工作要求,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科学有效应对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最大程度减少、减轻灾害损失,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宁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
本预案适用于培元、泉峰、宜阳、曲潭等4个街道发生城市超标准洪水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常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的指挥工作,市防指成员单位按市防指印发的《关于调整常宁市防指成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气象、水利、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灾害性天气、洪涝、山洪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并向市防指报送信息。
(1)洪峰预报。宜水常宁水文站洪峰水位预报超过71.00m,预见期18小时内;洪峰水位71.00~72.00m及72.00 m以上,预见期24小时内。
(2)水情报告。宜水常宁水文站水位超过71.00m时,由市水文局向市防指指挥长电话报告,同时报市防办和水利局,每隔2小时报告一次;宜水常宁水文站水位处于72.00m时,由水文局向市委书记和市防指指挥长电话报告,并报市防办和水利局,每隔1小时报告一次。同时,报告未来24小时的降雨和洪水发展趋势。
超标准洪水预警根据发生或预报即将发生的6小时或24小时暴雨量分为3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
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预警标准表
序号 | 预警分级 | Ⅲ级(黄色) | Ⅱ级(橙色) | Ⅰ级(红色) |
1 | 6小时降雨量 | 100 mm以上 | 150 mm以上 | 200 mm以上 |
2 | 24小时降雨量 | 150 mm以上 | 200 mm以上 | 250 mm以上 |
3 | 发布程序 | 市水利局商请市防办,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发布超标准洪水黄色预警信息,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 市水利局商请市防办,报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发布超标准洪水橙色预警信息,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 市水利局商请市防办,报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发布超标准洪水红色预警信息,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
所有雨水情监测部门收集报送的数据必须按照预案规定第一时间发送到市防办和市水利局。
当市气象局预报有强降雨天气时,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微信、手机短信等渠道发布信息。
按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预警标准,当发生相应的洪水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由常务副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启动。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负责指挥,并及时向市防指指挥长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1)洋泉水库洪水调度
洋泉水库汛期控制水位159.00m。在确保大坝安全的前提下,下泄流量不超过250m3/s。
(2)防守与抢险
主要防守对象是堤防。当常宁水文站水位涨至71.00m时,堤防防守责任单位作好防守与抢险准备,落实防守抢险人员,进入待命状态,保证险情时能召之即来。救援队伍责任区按街道和防洪保护区落实:金帮手社会救援队负责培元街道(城西保护区)、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泉峰街道所辖城南保护区和夏联渠易涝区,应急局抢险救援队负责宜阳街道所辖城南保护区,人武部抢险救援队负责宜阳街道所辖城北保护区。
当常宁水文站水位在71.00-72.00m时,堤防查险队伍进行堤防巡查和工情监测,各城区街道和机关单位根据防洪管理要求,从辖区内抽调人员参加堤防防守和工程查险工作。查险人数不少于40人,进入抢险待命状态的抢险队伍不少于220人。巡堤查险人员和堤防抢险技术组人员在执行任务时配戴明显的标志牌。
在各堤段水位低于临时土堤防护水位时,采取抢筑临时土堤措施进行防护。一旦达到临时防护水位,必须立即采取避洪转移措施。
(3)抢险物质与供应路线
启用储备的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主要防汛物资储备:协议储备麻袋5万条(实有储备2万条)、彩条布5万平米(实有储备2万平米)、编织袋6万条(实有储备2万条);协议储备河沙10000方、储备卵(碎)石10000方、块石20000方。
其他防汛物资储备:由相关防指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分别与供应商签好定点存储协议,分别存储于城北青阳广场物资储备仓库;城西华岁商贸城物资储备仓库;城南泉峰市场物资储备仓库。
以北一环(嵩塘路)、常宁大道、南一环(砚池山路)、西一环南段(培元南路)、泉峰西路、莲花路组成堤防抢险物资供应干线。所运材料为方便抢险使用,在各个抢险现场由堤防抢险技术组人员指定地点,就近堆放。堆放地点应插指示标牌,大堤附近用图、文结合的形式标明取料、卸料地点和路线。市交警部门应按材料运输线路,沿途标志清楚并保障交通畅通。
抢筑临时土堤责任堤段一览表 | |||||||||||
序号 | 责任单位 (堤段名称) | 堤段桩号 | 堤段地点 | 堤段 现状 | 堤(岸)顶高程(m) | 10年一遇 洪水位(m) | 警戒水位(m) | 临时防护水位(m) | 筑堤长度(m) | 查险 人数 | 抢险待 命人数 |
合计 | 40 | 220 | |||||||||
一 | 培元街道 | 12 | 50 | ||||||||
1 | 城西堤防南段 | CX0+000-CX0+350 | 泉峰西路桥-南门桥 | 已建 | 74.0-74.7 | 74.81-74.57 | 74.50 | 75.00 | 350 | ||
CX0+350-CX0+950 | 南门桥-西门桥 | 已建 | 74.6-75.0 | 74.57-74.22 | 74.10 | 74.60 | 600 | ||||
2 | 城西堤防中段 | CX0+950-CX1+550 | 西门桥-谷家洲 | 已建 | 74.0-74.5 | 74.22-73.91 | 73.80 | 74.30 | 600 | ||
CX1+550-CX2+050 | 谷家洲-南丰北路 | 已建 | 74.0-74.5 | 73.91-73.75 | 73.50 | 74.00 | 500 | ||||
3 | 城西堤防北段 | CX2+050-CX3+040 | 南丰北路-北一环上游 | 在建 | 73.0-74.0 | 73.75-73.23 | 73.00 | 73.50 | 990 | ||
CX3+040-CX3+580 | 北一环上游-枫梓塘 | 已建 | 74.5-75.0 | 73.23-73.00 | 73.00 | ||||||
二 | 泉峰街道 | 12 | 50 | ||||||||
4 | 城南堤防宜水南段 | CN0+000-CN0+350 | 常宁二中-南门桥 | 已建 | 74.3-74.6 | 74.81-74.57 | 74.50 | 75.00 | 500 | ||
CN0+000-CN0+950 | 南门桥-西门桥 | 已建 | 74.5-74.8 | 74.57-74.22 | 74.10 | 74.60 | 450 | ||||
三 | 宜阳街道 | 16 | 70 | ||||||||
5 | 城南堤防宜水北段 | CN0+950-CN1+550 | 西门桥-潭水河口 | 已建 | 74.5-74.7 | 74.22-73.93 | 73.80 | 74.30 | 650 | ||
6 | 城南堤防潭水左岸 | CN1+550-CN2+350 | 潭水河口-青阳大桥 | 已建 | 74.1-74.5 | 73.93-74.22 | 73.80 | 74.30 | 800 | ||
CN2+350-CN2+590 | 青阳大桥-六工区水闸 | 74.7-75.1 | 74.22-74.28 | 74.10 | |||||||
7 | 城北堤防潭水右岸 | CB0+000-CB1+050 | 石湾白家-青阳大桥上游 | 未建 | (73.40-74.0) | 74.22-74.28 | 73.40 | ||||
CB1+050-CB1+950 | 青阳大桥上游-潭水河口 | 已建 | 74.50 | 73.93-74.22 | 73.40 | ||||||
8 | 城北堤防宜水右岸 | CB1+950-CB2+460 | 潭水河口-私立中学上游 | 未建 | (72.0-72.4) | 74.22-73.75 | 72.00 | ||||
CB2+460-CB2+757 | 私立中学 | 已建 | 72.7-73.4 | 73.75-73.60 | 72.00 | 73.00 | 317 | ||||
CB2+757-CB4+450 | 私立中学下游-培元塔坝上 | 未建 | (71.4-72.40) | 73.60-72.60 | 72.00 | ||||||
CB4+450-CB5+178 | 培元塔坝下-万寿李家 | 未建 | (71.6-72.4) | 72.13-71.63 | 71.50 | ||||||
四 | 曲潭街道 | 50 |
堤防抢险物资供应路线一览表
堤段位置 | 物资供应路线 |
城西堤防北段 | 由北一环经沿江西路到达 |
城西堤防中段 | 由莲花路经群英西路到西门桥边再通过沿江西路到达 |
城西堤防南段 | 由莲花路通过桃江路到南门桥边再通过沿江西路到达 |
城南堤防宜水南段 | 由莲花路通过桃江路过南门桥再通过劳动路到达 |
城南堤防宜水北段 | 由莲花路通过群英西路过西门桥再通过沿江东路到达 |
城南堤防潭水左岸堤段 | 由常宁大道通过常荫路到达 |
城北堤防私立中学堤段 | 由北一环路通过S214线到达 |
城北堤防潭水右岸堤防 | 由北一环路通过青阳北路到达 |
堤防抢险主要物质储备数量表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储备地点(场所) | 联系人 | 电话 |
河沙 | 方 | 10000 | 常宁大道与北一环交叉处的西北角(水旱灾害防御股砂石协议储料场) | 刘志生 | 18773490620 |
卵(碎)石 | 方 | 12000 | |||
块石 | 方 | 20000 | |||
土料 | 方 | 200000 | 北一环与西一环交叉处的西北角(水旱灾害防御股土料协议储料场) | 刘志生 | 18773490620 |
钢材 | 吨 | 200 | 水旱灾害防御股钢材协议储备点 | 刘志生 | 18773490620 |
木材 | 方 | 500 | 桃江李家 | 邓韩文 | 15116847694 |
水泥 | 吨 | 1500 | 金猫水泥仓库 | 刘 迹 | 13873423111 |
麻袋 | 条 | 50000 | 城东粮库 | 朱明志 | 13974707679 |
彩条布 | 平米 | 50000 | |||
编织袋 | 条 | 60000 | 城东粮库 | 朱明志 | 13974707679 |
条 | 2000 | 培元塔电站 | 彭文辉 | 18216005856 | |
挖掘机 | 台 | 6 | 莲花下湾 | 刘运生 | 13117168811 |
(4)重要公共设施
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管理单位或企业立即做好防范保护工作,对于因灾害事件被损坏的设施立即抢修,短时间难以恢复的,实施临时性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5)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及时做好物质转移或就地防范保护工作,防止漏泄等灾害事件的发生。
(6)学生疏散
在确定启用学校作为避洪安置区后,学校应有序疏散学生回家或安置好学生;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做好避洪安置准备工作。
(7)防汛值班、会商与组织和应急调度
各相关单位执行《常宁市防汛应急预案》确定的Ⅲ级响应行动,防汛值班、会商与组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应急调度等相应行动措施。
(8)人员转移与安置
Ⅲ级应急响应需要转移和安置的人员约32900人。各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队伍、责任单位、抢险救援力量组成现场指挥部,组织超标准洪水淹没区人员转移和安置。以就近位置较高的公园、学校作为紧急避险场所,人员转移由各街道防指统一指挥,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以学校作为避洪安置区,人员安置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培元街道负责城西保护区人员转移和安置,设置泉峰中学、培元学校、卓立学校、华岁商贸城、西湖公园(邓塘水库周边高地)、莲花车站6个紧急避险区,启用泉峰中学、培元学校、卓立学校3个避洪安置区。
泉峰街道负责所辖城南保护区人员转移和安置,设置南市小学、市二中、砚池山公园3个紧急避险区,启用南市小学、市二中2个避洪安置区。
宜阳街道负责所辖城南保护区人员转移和安置,设置明珠学校、市七中、市八中、泉峰公园4个紧急避险区,启用明珠学校、市七中、市八中3个避洪安置区;负责所辖城北保护区人员转移和安置,设置北湖公园(嵩塘水库周边高地)、青阳公园(市政府东边高地)2个紧急避险区,启用尚宇学校、市农广校、市职业中学、市六中4个避洪安置区;负责所辖原宜潭片区5个村(未设防区)淹没区域人员转移和安置,以宜潭中学为紧急避险和避洪安置区。
曲潭街道负责所辖由市、上洞社区,义田、大屋、茶园村(未设防区)淹没区域人员转移和安置,以曲潭中学为紧急避险和避洪安置区。
Ⅲ级应急响应避险转移安置一览表 | |||||||
序号 | 转移区域 | 转移路线 | 转移 责任人 | 避险区 或安置点 | 安置 容量 | 安置 人数 | 安置 责任人 |
总计 | 53020 | 32830 | |||||
一 | 培元街道 (城西保护区) | 16500 | 10450 | ||||
1 | 泉峰西路以北-南丰路以南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桃江路,沿桃江路往西转移至泉峰中学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泉峰 中学 | 4000 | 4000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2 | 泉峰西路 以南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桃江路,沿桃江路往西转移至培元学校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培元 学校 | 2500 | 2500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3 | 华岁商贸城 紧急避险区 | 华岁商贸城、西湖公园、莲花车站等紧急避险区沿莲花路、群英西路转移至卓立学校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卓立 学校 | 6250 | 3950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4 | 南丰路 以北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和北一环路往西转移至华岁商贸城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华岁 商贸城 | 3750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
5 | 西湖公园 附近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紧急避险至西湖公园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西湖 公园 | |||
6 | 莲花车站 附近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紧急避险至莲花车站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莲花 车站 | |||
二 | 泉峰街道 (城南保护区) | 6870 | 3040 | ||||
7 | 砚池山路 以南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东,通过砚池山路转移至南市小学 | 泉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 南市 小学 | 1250 | 80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8 | 砚池山路以北-群英路以南区域,青阳路、泉峰路沿线淹没区域,砚池山公园紧急避险区 | 沿区域内道路往东,通过砚池山路、泉峰路、新村路转移到市二中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市二中 | 5620 | 224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9 | 夏联渠淹没区域 | 紧急避险至砚池山公园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砚池山 公园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
三 | 宜阳街道 | 27770 | 18140 | ||||
(一) | 宜阳街道 (城南保护区) | 13760 | 6600 | ||||
10 | 潭水以南、群英路以北,解放路以西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群英路、公园路转移安置到明珠学校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明珠 学校 | 3750 | 235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1 | 潭水以南、群英路以北,解放路以东、青阳路以西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东,通过群英路、公园路、新村路和泉峰市场转移安置到常宁八中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市八中 | 3250 | 225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2 | 潭水以南、群英路以北、青阳路以东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东、往南,通过群英路和常荫路转移安置到市七中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市七中 | 6760 | 2000 | 泉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
13 | 泉峰公园 附近区域 | 紧急避险至泉峰公园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泉峰 公园 | |||
(二) | 宜阳街道 (城北保护区)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12130 | 10340 | |||
14 | 北湖公园 紧急避险区 | 通过常宁大道转移安置到尚宇学校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尚宇 学校 | 1880 | 188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 |
15 | 北湖公园 紧急避险区 | 通过常宁大道转移安置到市职业中学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市职业 中学 | 5250 | 525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 |
16 | 青阳公园 紧急避险区 | 通过常宁大道转移安置到市农广校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市农 广校 | 1880 | 1880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7 | 青阳公园 紧急避险区 | 通过常宁大道、G356转移安置到市六中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市六中 | 3120 | 1330 | 曲潭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8 | 欧家路以北区域 | 沿区域内的主要道路从西往东,紧急避险至北湖公园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北湖 公园 | |||
19 | 欧家路以南青阳路以西区域青阳路以东区域 | 沿区域内的主要道路从西往东、沿区域内的主要道路从南往北紧急避险至青阳公园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青阳 公园 | |||
(三) | 宜阳街道 (未设防区) | 1880 | 1200 | ||||
20 | 宜阳街道原宜潭片区5个村淹没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通过S214线转移安置到宜潭中学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宜潭 中学 | 1880 | 1200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四 | 曲潭街道 (未设防区) | 1880 | 1200 | ||||
21 | 由市、上洞社区,义田村、回江村、茶园村淹没区域 | 先就近紧急避险到常宁大道及附近高处,再通过常宁大道、G356公路转移安置到曲潭中学 | 曲潭街道办事处主任 | 曲潭 中学 | 1880 | 1200 | 曲潭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由市防指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负责指挥,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1)洋泉水库洪水调度
洋泉水库汛期控制水位159.00m。在确保大坝安全的前提下,下泄流量不超过300m3/s。
(2)防守与抢险
在水位超过临时土堤防护水位后,执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避洪转移和抢险救援工作。当常宁水文站水位在72.00m以上时,进入抢险待命状态的抢险队伍不少于280人。其中培元街道70人,泉峰街道60人,宜阳街道90人,曲潭街道60人。堤防抢险人员在执行任务时配戴明显的标志牌。
(3)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按照Ⅱ级应急响应的风险范围,加强抢险物质与供应路线、重要公共设施的保障工作,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和保护、学生安全疏散工作。
(4)防汛值班、会商与组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应急调度等执行《常宁市防汛应急预案》确定的Ⅱ级响应行动。
(5)人员转移与安置
Ⅱ级应急响应需要转移和安置人员约43300人,较Ⅲ级应急响应增加10400人。
各街道防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队伍、责任单位、抢险救援力量除执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外,立即按Ⅱ级应急响应的风险范围组织转移和安置超标准洪水淹没区人员。
Ⅱ级应急响应避险转移安置一览表 | |||||||
序号 | 转移区域 | 转移路线 | 转移 责任人 | 避险区 或安置点 | 安置 容量 | 安置 人数 | 安置 责任人 |
总计 | 53020 | 43230 | |||||
一 | 培元街道 (城西保护区) | 16500 | 12750 | ||||
1 | 泉峰西路以北-南丰路以南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桃江路,沿桃江路往西转移至泉峰中学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泉峰中学 | 4000 | 4000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2 | 泉峰西路 以南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桃江路,沿桃江路往西转移至培元学校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培元学校 | 2500 | 2500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3 | 华岁商贸城 紧急避险区 | 华岁商贸城、西湖公园、莲花车站等紧急避险区沿莲花路往群英西路往西转移至卓立学校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卓立学校 | 6250 | 6250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4 | 南丰路 以北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和北一环路往西转移至华岁商贸城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华岁 商贸城 | 3750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
5 | 西湖公园 附近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 紧急避险至西湖公园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西湖公园 | |||
6 | 莲花车站 附近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 紧急避险至莲花车站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莲花车站 | |||
二 | 泉峰街道 (城南保护区) | 6870 | 5620 | ||||
7 | 砚池山路 以南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东,通过砚池山路转移至南市小学 | 泉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 南市小学 | 1250 | 100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8 | 砚池山路以北-群英路以南区域,青阳路、泉峰路沿线淹没区域,砚池山公园紧急避险区 | 沿区域内道路往东,通过砚池山路、泉峰路、新村路转移到市二中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市二中 | 5620 | 462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9 | 夏联渠淹没区域 | 紧急避险至砚池山公园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砚池山 公园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
三 | 宜阳街道 | 27770 | 23360 | ||||
(一) | 宜阳街道(城南保护区) | 13760 | 10440 | ||||
10 | 潭水以南、群英路以北,解放路以西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群英路、公园路转移安置到明珠学校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明珠学校 | 3750 | 375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1 | 潭水以南、群英路以北,解放路以东、青阳路以西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东,通过群英路、公园路、新村路和泉峰市场转移安置到常宁八中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市八中 | 3250 | 325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2 | 潭水以南、群英路以北、青阳路以东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东、往南,通过群英路和常荫路转移安置到市七中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市七中 | 6760 | 3440 | 泉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
13 | 泉峰公园附近区域 | 紧急避险至泉峰公园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泉峰公园 | |||
(二) | 宜阳街道 (城北保护区)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12130 | 11420 | |||
14 | 北湖公园(嵩塘水库周边高地)紧急避险区 | 通过常宁大道转移安置到尚宇学校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尚宇学校 | 5000 | 1880 | 泉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
15 | 北湖公园 紧急避险区 | 通过常宁大道转移安置到市职业中学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市职业 中学 | 5250 | 525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6 | 青阳公园 紧急避险区 | 通过常宁大道转移安置到市农广校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市农广校 | 1880 | 1880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7 | 青阳公园 紧急避险区 | 通过常宁大道、G356转移安置到市六中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市六中 | 3120 | 2410 | 曲潭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8 | 欧家路 以北区域 | 沿区域内的主要道路从西往东,转移至至北湖公园紧急避险区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北湖公园 | |||
19 | 欧家路以南青阳路以西区域青阳路以东区域 | 沿区域内的主要道路从西往东、沿区域内的主要道路从南往北转移至青阳公园紧急避险区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青阳公园 | |||
(三) | 宜阳街道 (未设防区) | 1880 | 1500 | ||||
20 | 宜阳街道原宜潭片区5个村淹没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通过S214线转移安置到宜潭中学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宜潭中学 | 1880 | 1500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四 | 曲潭街道 (未设防区) | 1880 | 1500 | ||||
21 | 由市、上洞社区,义田村、回江村、茶园村淹没区域 | 先就近紧急避险到常宁大道及附近高处,再通过常宁大道或G356公路转移安置到曲潭中学 | 曲潭街道办事处主任 | 曲潭中学 | 1880 | 1500 | 曲潭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由市防指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负责指挥,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1)洋泉水库洪水调度
洋泉水库汛期控制水位159.00m。在确保大坝安全的前提下,水库发生50年一遇洪水时下泄流量不超过400m3/s,水库发生100年一遇洪水时下泄流量不超过500m3/s。
(2)防守与抢险
当常宁水文站水位在73.00m以上时,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进入抢险待命状态的抢险队伍不少于360人。其中培元街道80人,泉峰街道80人,宜阳街道120人,曲潭街道80人。堤防抢险人员在执行任务时配戴明显的标志牌。救援队伍在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加强合作,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专业救援队伍的优势和作用。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按照Ⅰ级应急响应的风险范围,加强抢险物质与供应路线的调整和重要公共设施的保障工作,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和保护、学生安全疏散工作。
防汛值班、会商与组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应急调度等工作执行《常宁市防汛应急预案》确定的Ⅰ级响应行动。
(3)人员转移与安置
Ⅰ级应急响应需要转移和安置人员约52400人,较Ⅱ级应急响应增加约9000人,较Ⅲ级应急响应增加约19500人。
各街道防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队伍、责任单位、抢险救援力量除执行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外,立即按Ⅰ级应急响应的风险范围组织转移和安置超标准洪水淹没区人员。其中培元街道需在华岁商贸城增设临时避洪安置点,安置3690人。
Ⅰ级应急响应避险转移安置一览表 | |||||||
序号 | 转移区域 | 转移路线 | 转移 责任人 | 避险区 或安置点 | 安置 容量 | 安置 人数 | 安置 责任人 |
总计 | 53020 | 52400 | |||||
一 | 培元街道 (城西保护区) | 16500 | 16440 | ||||
1 | 泉峰西路以北 -南丰路以南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桃江路,沿桃江路往西转移至泉峰中学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泉峰中学 | 4000 | 4000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2 | 泉峰西路以南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桃江路,沿桃江路往西转移至培元学校 | 培元街道办事处主任 | 培元学校 | 2500 | 2500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3 | 华岁商贸城紧急避险区 | 华岁商贸城、西湖公园、莲花车站等紧急避险区沿莲花路往群英西路往西转移至卓立学校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卓立学校 | 6250 | 6250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4 | 南丰路以北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和北一环路往西转移至华岁商贸城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华岁 商贸城 | 3750 | 3690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5 | 西湖公园附近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 紧急避险至西湖公园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西湖公园 | |||
6 | 莲花车站附近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 紧急避险至莲花车站 | 培元街道 办事处主任 | 莲花车站 | |||
二 | 泉峰街道 (城南保护区) | 6870 | 6770 | ||||
7 | 砚池山路以南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东,通过砚池山路转移至南市小学 | 泉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 南市小学 | 1250 | 115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8 | 砚池山路以北-群英路以南区域,青阳路、泉峰路沿线淹没区域,砚池山公园紧急避险区 | 沿区域内道路往东,通过砚池山路、泉峰路、新村路转移到市二中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市二中 | 5620 | 562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9 | 夏联渠淹没区域 | 紧急避险至砚池山公园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砚池山 公园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
三 | 宜阳街道 | 27770 | 27390 | ||||
(一) | 宜阳街道 (城南保护区) | 13760 | 13760 | ||||
10 | 潭水以南、群英路以北,解放路以西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群英路、公园路转移安置到明珠学校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明珠学校 | 3750 | 375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1 | 潭水以南、群英路以北,解放路以东、青阳路以西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东,通过群英路、公园路、新村路和泉峰市场转移安置到常宁八中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市八中 | 3250 | 325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2 | 潭水以南、群英路以北、青阳路以东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往东、往南,通过群英路和常荫路转移安置到市七中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市七中 | 6760 | 6760 | 泉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
13 | 泉峰公园附近区域 | 紧急避险至泉峰公园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泉峰公园 | |||
(二) | 宜阳街道 (城北保护区)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12130 | 11830 | |||
14 | 北湖公园 紧急避险区 | 通过常宁大道转移安置到尚宇学校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尚宇学校 | 5000 | 188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5 | 北湖公园 紧急避险区 | 通过常宁大道转移安置到市职业中学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市职业 中学 | 5250 | 1880 | 泉峰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6 | 青阳公园 紧急避险区 | 通过常宁大道转移安置到市农广校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市农广校 | 1880 | 5250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7 | 青阳公园 紧急避险区 | 通过常宁大道、G356转移安置到市六中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市六中 | 3120 | 2820 | 曲潭街道 办事处主任 |
18 | 欧家路以北区域 | 沿区域内的主要道路从西往东,转移至至北湖公园(嵩塘水库周边高地)紧急避险区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北湖公园 | |||
19 | 欧家路以南青阳路以西区域青阳路以东区域 | 沿区域内的主要道路从西往东、沿区域内的主要道路从南往北转移至青阳公园紧急避险区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青阳公园 | |||
(三) | 宜阳街道 (未设防区) | 1880 | 1800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
20 | 宜阳街道原宜潭片区5个村淹没区域 | 沿区域内道路通过S214线转移安置到宜潭中学 |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 宜潭中学 | 1880 | 1800 | 宜阳街道 办事处主任 |
四 | 曲潭街道 (未设防区) | 1880 | 1800 | ||||
21 | 由市、上洞社区,义田村、回江村、茶园村淹没区域 | 先就近紧急避险到常宁大道及附近高处,再通过常宁大道及G356公路转移安置到曲潭中学 | 曲潭街道办事处 | 曲潭中学 | 1880 | 1800 | 曲潭街道 办事处主任 |
超标准洪水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解除”原则,由市防指会商研究宣布应急响应解除。
街道办事处和市直相关部门迅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贫困户、倒房户、农作物绝收户等特重灾民的损失;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抢种补种、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及时向上级争取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等方面的资金。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各社会团体、个人及国外机构的捐赠资金和物资由市募捐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与监督。
对影响防洪安全的水利防洪设施水毁工程,应尽快组织应急抢险修复。对其他遭到毁坏的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测报、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等,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修复。
水毁工程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修复,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并向上级争取水毁工程修复等方面的资金。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不低于原标准恢复。
市防指在超标准洪水防御期间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防御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针对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市财政部门及时拨款,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及时筹款,保证物资及时补充到位。
市防指根据超标准洪水事件的具体情况,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对预案实施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急处置工作,对预案的可行性和适应性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衡阳市防办报告。
市防指根据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安全、依法参与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工作。有关部门做好值班值守和后勤保障工作。
(1)值班值守。超标准洪水防御期间,市防指成员单位、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于临近洪水淹没区的主要道路设置警戒线、竖立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值守。
(2)生活物质保障。对避洪转移的集中安置的群众,由各街道办事处负总责,市防指组织街道办事处及应急、民政等部门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市商务粮食局制定避洪安置人员生活物质供应计划,落实供应措施;各街道、村(社区)组织做好避洪安置人员生活物质分发派送等保障工作;
(3)医疗防疫保障。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受淹区和安置区的防疫消毒、医疗救治等工作。
(4)供电保障。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安置区的供电需要。
(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城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做好受淹区和安置区的社会治安。
由已成立了市应急局抢险救援队、人武部抢险救援队、市消防救援大队、金帮手社会救援队等四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负责常宁市城市超标准洪水的救援,具体负责区域为:金帮手社会救援队负责培元街道办事处、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泉峰街道办事处、市应急局抢险救援队负责宜阳街道办事处的城南保护区、人武部抢险救援队负责宜阳街道办事处的城北保护区和曲潭街道办事处。
本预案由市水利局组织编制和修订。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图1、洪水风险分析图
附图2、避洪转移路线及安置图
附图3、主要物资储备及调运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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