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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常宁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为确保乡村振兴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衔接,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衡财农指﹝2023﹞0231号)要求,现将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下达,该项指标具体预算单位、金额、支出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请相关预算单位根据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科学、精准、规范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乡村振兴资金的管理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预D〔2023〕335号

 

 

常宁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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