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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商务局

 机构名称:常宁市商务局

 主要负责人:欧阳德民 

 办公地址:常宁市青阳北路政府大院6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5月1日-9月30日为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21500

 电话:07347249803 传真:07347249803 

 邮箱:sd.50215@163.com

常宁市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机构设置

(1)根据职责,市商务局设10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电话:0734-7249803

2、财务股

3、组织人事股

4、商务股

5、招商股

6、电子商务股

7、市场体系建设股

8、外经外贸股

9、行政审批服务股

10、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股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2)根据职责,市商务局设5个相关工作办公室:

1、党建办

2、安全生产办

3、综治办

4、政策法规办

5、老龄办

(3)根据职责,市商务局设3个群团组织

1、机关工会

2、妇委会

3、共青团

内设机关纪委。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负责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 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三) 负责拟订全市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规定;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负责商业发展基金的管理;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作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

(四)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的工作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 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市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等)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调查研究流通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摄影等)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评定酒家、饭店等级;参与流通企业技术等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试、发证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成品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 负责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规范商业设施投资的准入程序,研究提出全市商品市场、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商品市场、物流设施建设和发展;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和报批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商业网点建设的审批和商业网点建设资金的管理。

(七)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政府和衡阳市政府及本级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常宁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商务活动;负责管理以市政府名义聘请的全球商务代理、联络、协调外经顾问工作。

(八)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 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全市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九)负责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十)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确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本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组织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三)负责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负责指导和联系全市内外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内外贸工作。

(十四) 负责局机关及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所属国有、集体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的委派、任免、聘任、培训和奖惩工作。

(十五)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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