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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罗桥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环境卫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镇党政负责人会同意,决定成立镇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政 委:李 衡
组 长:吕 岗
副组长:欧爱民 唐晓宁 雷永胜 陈振华
尹 灿 邓录军 闵思思 何明勋(常务)
谭志荣 周玉文
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督查小组,何明勋同志兼任组长,陈冬林、廖志辉、尹小清为成员,负责各项具体日常事务。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日常检查、月度督查、年度总考核。镇环境卫生办公室负责对单位进行督查,根据考核方案实行每月一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1、对各村的检查
(1)月实行一次不定期检查,所有村干部责任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到各村,限期2小时内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2、对宜可保洁公司的检查考核
按承包合同范围内另行考核,各村清运工作考核到村。
3、每次检查结果和整改结果进行全镇通报。
三、考核奖惩
(一)卫生保洁管理长效机制
1、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个村干部要责任包片到人,有会议记录安排,无安排扣2分;每片设卫生责任标示牌,缺少一个扣1分;
(2)无村规民约,无门前“三包”责任制扣1分;
(3)每月日常检查台账,缺少一次扣1分。
2、环卫经费
(1)村安排合理的专项经费,无经费扣2分;
(2)保证和落实保洁员报酬,没落实扣2分。
3、保洁员管理
(1)每个自然湾场要有保洁员一名,每个村要有保洁员岗位责任线路图,无扣1分;
(2)保洁员工作时间不到岗,发现问题未整改,群众反映强烈举报的,每次扣2分;
(3)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特定区域责任到人,按要求进行考核,考核连续两个月不合格予以辞退另换他人。
(二)环境卫生检查与整治
1、村庄环境无成堆暴露垃圾,无垃圾焚烧现象,违者每处扣1分。
2、各村主干道两旁可视范围内不准乱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发现一处乱堆乱放一次扣2分;门面经营商铺乱搭乱占,乱堆乱放,发现一处扣2分。
3、主干道沿线、景区沿线、村组主道沿线垃圾清收不及时,垃圾不入桶,发现一次扣2分。
(三)公共设施设置
1、设置垃圾收集点,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垃圾桶放置不规范,违反一处扣1分,整改及时不扣分。
2、环卫设施实行各村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在垃圾桶内、垃圾清运点焚烧垃圾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检查分值每次为100分,本年每月度检查的得分平均值为本年年度检查得分数;
2、对月排名最后一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下的村,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月通报的村的进行约谈分管村干部。
3、对检查连续三个月排在后三名的且考评得分低于90分以下的1个村,对村支部书记予以诫勉谈话。
4、在上级督查和检查中,影响全镇工作成效,被点名通报的村进行处罚,扣当月分值10分,扣总分值2分,实行一票否决。
5、全年各村综合得分情况与环境卫生下拨经费挂钩,按比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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