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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水口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 水口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促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2、承担本镇农业、工业经济、第三产业的发展、安全生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工作。负责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等工作。
3、负责农业、农村能源等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证、纠纷调解、仲裁、合同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工作。
4.负责林业发展规划,技术服务。负责水土资源、水利工程保护和开发、管护。负责农业机械推广管理工作。
5、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劳动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
6、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奖抚政策的落实到位。
7、保障农村最低生活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8、负责农村医疗合作管理工作,负责对乡镇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全面监督。
9、负责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组织群众文化活动。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单位构成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统计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镇机关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工作;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保卫、信访、保密、调研信息、综合统计、机关后勤、接待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动植物防疫、扶贫开发、移民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3、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非法生产、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点)大排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制定监管措施,建立台帐、上报信息、协调执法活动等。
4、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和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协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的工作、依法治镇,指导全镇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与计划生育服务所联合办公。
镇设立纪检监察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
设立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按照有关章程设置。
核定全镇机关行政编制27名,机关后勤编制5名。
二、水口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水口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991.69万元,比上年增长2.43%,总支出3270.33万元,比上年上升38.31%。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额299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8.4万元,占总收入61.45%,其他收入1153.29万元,占总收入38.55%。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支出总额327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38.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6.21%,其他支出1431.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3.79%。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838.4万元,比上年增加44.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6.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83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838.4万元,比上年增加44.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6.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83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38.4万元,比上年增加44.9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0.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38.4万元的49.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4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7%;节能环保支出2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5%;城乡社区支出439.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3.92%;农林水支出26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4.34%;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7%;其他支出3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64%。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83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57.37万元增加92.03%;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855.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57.37万元减少10.64%;项目支出决算数982.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982.87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一些项目支出在年初预算时未列到。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855.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0.7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56.7万元,占基本支出855.53万元的88.45%;日常公用经费98.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5%。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0.87万元,比年初预算21.1万元减少1.09%,比上年21.24万元减少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比年初预算2.1万元减少1.9%,比上年2.16万元减少4.63%,公务接待费支出18.81万元,比年初预算19万元减少1%,比上年19.09万元减少1.47%。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略有下降,系我单位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凡超过预算限额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2017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出国费支出,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3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320批,6600人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1.83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确保了水松地区的和谐与稳定。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3万元,比上年30.92万元上升219.6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17年严格执行中央文件精神,严格控制费用列支、有效的控制了三公经费总额。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5.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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