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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泉镇党政办公室值班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镇党政办公室值班工作,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提高值班工作水平,根据《洋泉镇机关工作规则》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值班职责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镇党政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协助处置突发事件、保障镇机关正常有序运转等工作,履行值班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1.办理政务来电,负责接收和处理常宁市委市政府、市各局、兄弟乡镇(街道、办事处)部分来电,处理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上报的值班信息;接收和分办各类电话和传真、电子邮件等。

2.督促检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的值班工作;协调、指导全镇值班值守制度建设,保证全镇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3.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4.负责办理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暑期轮休方案报备。

5.及时更新镇党政负责人通讯录、镇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镇直各单位负责人电话号码表。

6.承办镇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值班要求

1.总的要求是准确、及时、保密、文明、热情。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以及领导指示办事,既把握原则性又兼具灵活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当好参谋,优质高效服务。

2.值班人员应当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具有严谨细致、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3.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值班记录、重要文件资料等;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引至领导同志和其他站所办公室;不得将重要文件资料、信函等带出镇党政办。

三、值班制度

1.24小时值班制度。镇党政办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对各类信息和情况作出及时反应。

2.正班、副班制度。工作日白天1人为主处理日常工作,为正班;1人辅助正班工作,为副班;值正班人员兼值晚班。镇党政办全体工作人员轮流值正、副班和晚班。正班和晚班人员全面履行值班职责,负责当班办理事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和存档,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单》。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岗与上一班值班人员交接工作,上一班值班人员要交待清楚已办事项、待办事项、需注意事项及其他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副班人员协助正班工作,负责有关文电的传递,配合做好值班室的卫生打扫、环境整理工作,事情办理完毕及时将办理过程、结果、问题和未办毕事项,向正班说明清楚,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3.轮流值班制度。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由镇党政办统一安排全镇各站所轮流值班。特殊时期需加强值班工作力量的,由镇党政办统一安排。

4.首问责任制度。第一个受理事项的值班人员负责办结。当班人员应尽量把本班工作妥善处理好,并做好值班记录。确需移交下一班处理的事项,应说明理由并在《值班记录单》上书面移交,与接班人员当面衔接。

5.领导带班制度。法定节假日和特殊时期,由镇党政负责人带班。

6.值班通讯制度。一是值班人员必须高效、准确、规范地使用各种值班通讯设备,并确保设备畅通。不得使用值班电话聊天,或无故长时间占线。值班通讯设备或线路出现故障时,要迅速与有关部门(单位)联系,及时排除故障。二是值班人员拨打电话前应对电话内容拟出腹稿,对内容重要的电话,应先写出文字提纲或话稿全文;尽量使用普通话,热情礼貌,简明扼要;拨打领导电话应掌握好时间,不得无端打扰领导同志。因公务紧急确需在休息时间报告的,应先表示歉意。三是对需镇党政办收发的电话、传真件、电子邮件等,必须进行确认并及时发出或按程序处理,不得延误、遗漏。四是电话如涉及保密内容及对标有"秘密"及以上密件,应通过五位一体或机要部门收发。五是对外来人员需使用值班通讯设备的,需先征得镇党政办负责同志同意。

四、值班作业

1.值班人员办理一个独立事项,称为一个值班作业,基本程序是:对以电话、电报、传真、呈件等不同方式发来的各种信息,要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认真做好记录,记录一般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办理结果等;提出拟办意见报镇党政办负责人;呈有关领导阅示;按领导批示办理或督促落实;记录办理结果。

2.对领导交办事宜,值班人员应全面准确领会领导意图,按照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提出拟办方案,报镇党政办负责人审定;对特别重要的交办事宜,拟办方案应报镇党政办分管负责人审定;交办事宜如需其他部门办理落实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领导的指示、意见,做好协调、催办工作;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报请领导;及时向领导反馈交办事宜的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

3.对不需要领导批示处理的一般事务,由值班人员酌情处理。晚班收到的非紧急情况报告,可留待第二天处理;对于紧急事务和白天收到的需要领导同志批示处理的信息,必须按值班作业程序办理。

4.值班人员要善于识别诈骗电话、伪造公文、伪造批示件及其他诈骗行为,谨防上当受骗。对有疑问的电话、公文、批示件等,及时与有关地区或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将《值班记录单》等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五、电话接听

1.及时接听电话,接通电话时,应先说"您好",在确认对方身份、表明本人身份后,讲述电话内容。

2.属重要的或没有把握答复的问题,应当请示镇党政办负责人后再作答复;属应由有关站所答复的问题,要及时转请有关站所答复,并协助做好衔接工作。

3.接到询问有关机构、人事、电话号码等事项的电话,答复时要注意。询问领导电话号码的,在核实其身份后,可请对方留下电话号码,在告知领导后,根据领导要求回复电话;用普通机询问镇各站所工作人员电话号码的,问清对方单位、姓名、意图后酌情提供;上级单位需要提供镇各站所工作人员办公室电话号码的,一般予以提供。

4.接到要求与领导直接联系的电话,应问清来电人的单位、姓名、电话号码和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后,按领导要求处理。

5.接到人民群众反映情况或要求解决问题的电话,可告知有关单位接待电话,请其直接向有关单位或信访部门反映;遇特殊情况,作好记录后报告镇党政办负责人,必要时报告分管镇领导,再作处理。

6.对镇情、公务办理程序以及其他有关事务、资料咨询的,除涉及保密内容的外,可据实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非保密的政策性问题咨询的,值班人员可即时给予明确答复(如有必要,事后向有关领导报告)。

7.凡涉及重要事件的电话请示、报告等,要在专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联系方式等,记录必须及时、准确、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并仔细复核,确认无误。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镇党政办负责人,按其意见办理,或根据镇党政办负责人意见呈有关领导同志阅示。领导同志有批示的,认真做好记录,按领导同志批示办理并跟踪落实,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8.对突发事件,除领导有交代的外,不得对外提供有关信息和接受媒体的采访。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照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1.信息接报。主要接收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上报信息,媒体报道信息,群众举报信息等。

2.信息研判。对照《洋泉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洋泉镇突发事件报告范围与标准》规定,研判是否符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

3.信息核实。与事发地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核实事发时间、地点、事由、范围、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处置情况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情况紧急的,应及时联络现场处置人员,核实情况。

4.内部响应。根据事件性质、影响范围、预案要求等,提出处置建议、报送范围、报送方式等拟办意见,报镇党政办负责人。

5.信息报送。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采取电话、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原件呈报等方式报送相关领导或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范围原则上按领导同志分工确定。一是接报较大突发事件和可能引发较大突发事件。首先,电话报告镇党政办负责人;其次,电话报告分管镇领导;第三,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平台报告镇党政主要领导。二是接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和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首先,电话报告镇党政办负责人;其次,电话报告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镇领导。三是接报敏感类突发事件或重大舆情,电话报告镇党政办负责人后,按其要求处置。四是节假日期间,在按规定程序处置的同时,电话报告当天带班的镇领导。

6.信息续报。根据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续报。

7.领导批示落实。领导对突发事件处置有指示、批示的,首先报镇党政办负责人,再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将领导同志指示、批示传达到有关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办理,并跟踪督办,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办理过程中涉及有关业务站所、单位的工作时,及时与有关站所、单位联系沟通,相关情况需告知有关站所、单位的,由镇党政办负责复印分送;领导明确批示承办单位或承办人的,由镇党政办直接将领导批示及时复印传达至承办单位或承办人,由承办单位或承办人直接向领导反馈或通过镇党政办向领导反馈。

8.整理归档。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将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值班记录单》和领导批示等相关材料一起归档,形成专卷,重特大突发事件要做好处置分析评估。

七、函件处置

1.接收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等节假日期间报送和发送镇党政办的信件、函件等,在专用记录本和《值班记录本》上记录来件单位、文号、标题、来件时间及办理情况等。

2.对各地各单位派人直接送来,并要求镇党政办转交给领导的信函或文件资料,值班人员应酌情处理,对不宜转交的,应建议来人另行处理。对需转交的急件和要件应帮助来人与领导同志取得联系,按领导指示处理;不得随意拆阅领导的信函或文件资料。

3.收到紧急件,按规定转联系该项业务的站所办理;收到非紧急性文件,上班后及时交相关负责人处理。

4.来函需镇党政办直接办理的,在按程序呈批后,由镇党政办负责办理并回复来函单位。

八、公务接洽

1.有关人员前来联系公务,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问明来意,酌情办理有关事宜或者根据需要介绍去有关单位、站所,不得敷衍、推诿。

2.值班人员接到上级重要客人来镇的通知后,应问清客人及随行人员的姓名、性别、职务,以及出发、到镇时间、来镇任务和活动安排方案等情况。

九、附则

本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洋泉镇党政办公室值班记录单








洋泉镇党政办公室值班记录单

编号:

值班人员


值班时间


值班内容

已办事项





















待办事项及原因



关注事项



交班人签字

接班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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