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易堂rich88手机版

图片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服务“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登记号:CNDR—2021—01012

常政办发〔2021〕17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宁市服务“三高四新”财源建设

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常宁市服务“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宁市服务“三高四新”财源建设

工程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省“三高四新”战略落地见效,提高我市产业发展含金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富易堂rich88手机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富易堂rich88手机版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实现“两个千亿产业园区”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涵养培育财源,引导全市各部门既关注经济总量和产业发展,又重视产出效益和财税贡献,稳步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将支持产业发展作为财源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化财税改革,优化现有政策,合理配置资源,培育壮大梯度财源,做大做强财政收入。

2.坚持问题导向。以打造“两个千亿产业园区”为主战场,关注重点产业与薄弱环节,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升产业税收贡献、补齐财源建设短板,坚持优化存量与培育增量并重,促进财源结构不断优化,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3.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强化财政金融联动,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促进产业、金融、民间资本深度融合。

4.坚持结果导向。财政政策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将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穿财源建设全过程,将增加财税贡献作为制定产业政策或安排产业资金的重要政策目标,引导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从源头上重视财源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目标任务

(一)基本目标

大力培植财源,提高经济发展的含金量,提升我市地方收入占GDP的比重,逐步缩小与中部和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通过3年时间,力争全市全口径税收达到25亿元,地方收入达到18亿元,地方税收达到14亿元,收入质量不断提高,财源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对全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1.实施重点产业税收提升计划。推进产业发展与税收贡献相匹配,实施有色金属产业补链、延链、强链计划,纺织全产业链建设,补齐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短板,引导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形成合理的产业梯度。力争到2023年,全市制造业税收突破6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实现量质齐升,税收贡献突破1亿元,批发零售、交通运输、房地产、建筑、金融等行业税收贡献逐步缩小与中部或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2.实施骨干税源企业培育计划。加大招引总部经济和重点项目力度,培育新兴财源和后续财源。支持实施企业提升计划,培育壮大一批有色金属产业链“链主”企业、一批纺织产业隐形冠军企业、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升企业创税能力。做强做优本土银行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强化骨干税源企业支撑作用。鼓励国企、集团公司将总部或分部设在常宁,发展总部经济。力争到2023年,全市纳税500万元以上骨干税源企业突破50户,税收过千万元企业超过30户,税收过亿元企业3户以上。

3.实施园区产业发展提质计划。将打造“两个千亿产业园区”作为财源建设的主战场,围绕“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水口山铜业小镇”等特色名片,加强规划统领,优化产业布局,提高招商引资水平,推进亩均效益改革,做好工业企业入园入统相关工作,加快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3年,园区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左右,其中:水口山工业园区亩均税收20万元以上,湘南纺织产业园区亩均税收15万元以上,园区税收占全市税收的比重逐年提升。

4.实施收入上台阶计划。积极加强财源建设和税源培育,推动我市地方收入规模和质量上台阶,加快跻身全省经济十强、迈向全国经济百强计划。争取到2023年,全市地方收入突破18亿元,跻身全省经济十强;到2030年,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到2035年,进入全国经济百强中游水平。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引导,强化产业主管部门财源建设责任。

1.建立产业政策与税收贡献挂钩机制。贯彻实施“以财税看发展、量贡献以支持”理念,将税收贡献植入产业政策制定全过程。各产业主管部门在制定产业政策、分配专项资金以及推进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建设时,要以税收贡献和税收增长情况作为重要目标和依据,强化投入产出理念,从源头上重视财源培育和建设。建立GDP增长与税收贡献挂钩机制,各产业主管部门既要抓产业发展,也要抓税收贡献,要会同税务部门对产业税收进行分析,找出产业税收占比与中部和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制定提升计划。

2.建立产业类专项资金安排与税收提升挂钩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方式,市财政在安排引导支持产业发展相关资金规模时,将产业税收贡献作为重要依据,对产业税收增长较快、税收占比提升较多的给予倾斜支持。建立产业类专项资金协同安排机制,对跨部门、用途相近、使用低效的专项资金加大整合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3.健全以税收贡献为导向的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实行专项资金分配与项目税收挂钩,以项目税收贡献作为产业主管部门分配项目、企业补助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以税收规模、增幅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为主要依据,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健全财政审计协同联动机制,将产业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和财税贡献情况纳入工作重点,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落地见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4.用活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产业发展。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和招商引资项目,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医药采购等领域,强化政府采购两型(绿色)政策,鼓励本地企业积极争取入库湖南省两型(绿色)、首购产品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全面落实财政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及预留份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预算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前提下,应当预留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00万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400万以下的工程类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有效缓解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增强激励约束,强化财源建设。

1.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充分运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13号)中对各市县财政奖补制度,积极争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长激励机制资金,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新增债券和产业类专项资金激励性奖励资金,增强财源建设资金实力。

2.建立园区亩均税收评价及运用机制。建立园区企业统计制度,搭建亩均效益评价大数据平台;建立以“亩均税收”指标为主体的园区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园区税收贡献与相关专项资金挂钩机制,对亩均税收排名靠前和提升较快的企业,在安排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探索建立市场化园区建设激励机制,推广招商引资合同“双向约束机制”,将投资协议所列明的投资总额、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刚性经济指标作为约束条件列入招商引资合同,提高投入产出效益。

3.强化非税收入组织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完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切实将资源转化为财源,科学有序做好矿砂石等矿产资源和土地开发利用工作,盘活闲置资源和土地,促进资源资产收益转化。进一步推进费改税改革工作,扎实做好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改革,探索非税收入管理新路径,依法规范非税收入征管。

(三)强化协同联动,构建齐抓共管的财源建设新格局。

1.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围绕“两个千亿产业园区”目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发挥政府性产业基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支持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延链补链。落实好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支持农商银行、裕通担保公司等市属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在市里设立区域性分部,提升金融机构财税贡献。

2.补齐税收管理短板。瞄准财税管理的短板、弱项,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部门协同共治,提升财源税收治理能力。税务部门及时与财政等部门共享收入组织、风险管理、税务稽查、纳税信用等级、减免税等信息。逐个税种建立跨部门协作与信息交换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协作、税费共治的强大合力。建立纳税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着力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涉税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将纳税信用嵌入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各领域、各环节。完善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加快财税平台建设进程,实现全市财税信息共享。

3.提升税费征管效能。建立科学有效、精准有序的税收收入组织工作机制,统筹税收组织计划与地方收入预算目标,强化收入质量监控和税源分析评价,完善税费征管体系和制度流程,探索建立税费一体征管新模式。推动实现存量房网签价格、贷款价格、中介计酬价格和纳税评估价格“四价合一”,防范税收征管风险。深化税务执法方式改革,统筹开展税务稽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降低征纳成本。定期开展税费政策执行情况评估与征管成本评价,健全重点领域财税治理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堵塞税费征管漏洞,实现财税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源建设工程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拟定财源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统筹指导各相关部门财源建设工作,研究解决财源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财源办)负责加强财源建设工程综合协调与组织实施,推动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财源建设工作格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财源建设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联席会议不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对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进行统筹调度,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形成会议纪要,狠抓工作落实,市财源办牵头对产业、税收占比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以问题为导向,查找税收占比短板明显、有较大潜力或空间的产业或企业,形成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市直各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分析,针对本产业财源建设情况研究增加税收贡献的具体措施。

(三)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跟踪问效,落实好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各项纾困惠企政策。建立健全骨干税源企业对口服务机制,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和政府定价收费项目清单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决依法征收、据实缴库,要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不得违规向企业分解税费收入任务,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禁止采取空转、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财源建设目标考核体系,研究制定财源建设激励约束办法。市财源办对各市直相关部门财源建设情况开展定期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年度市直部门绩效评估。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绩效奖励等相关经费挂钩。建立财源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和督办检查制度,加强对财源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