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教育系统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并监督执行。
2、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扫盲等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和市区初中的设立与变更;负责市区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新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
4、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提出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负责统筹管理省拨和市下达的教育经费,并归口管理国外、境外对本市教育的援助和贷款;协同市财政部门指导和管理市属高校的财务工作;组织协调局管学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
5、综合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劳动人事工作,协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局管各学校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意见;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除部、省属大中专院校以外的其他学校的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高级、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审核工作。
6、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市属成人中专的设置、
撤销、更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工作。
7、规划和指导全市中小学及有关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二、2016年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单位预算收入10063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8942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0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单位支出预算10063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061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
2016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附表1: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2: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1: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名称:常宁市教育系统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预算拨款 | 89429 | 一、教育支出 | 100613 |
经费拨款 | 66758 | 教育管理事务 | 2011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7530 | 普通教育 | 93437 |
上级专款 | 15141 | 职业教育 | 1758 |
二、基金预算拨款 | 10000 | 成人教育 | 48 |
三、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1204 | 进修及培训 | 839 |
四、经营收入 |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2500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 其他教育支出 | 20 |
六、附属单位缴款 | |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0 |
七、其他收入 | | 财政事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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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九、其他支出 | |
| | 年初预留 | |
| | 其他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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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00633 | 本年支出合计 | 100633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二十、结余分配 | |
| | 二十一、年末结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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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00633 | 支出总计 | 100633 |
备注:本表填列口径为当年安排数(不含上年结转)。
附件2: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常宁市教育系统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237.2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23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7.2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2 |
备注:1.本表填列口径为当年安排数(不含上年结转);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