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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6来源:常宁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2023年衡阳市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衡教通〔202389号文件精神,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订2023年我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民同招原则。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录取”的原则,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同步招生。具体方式如下:

1公办初中。七中、八中、九中、兰江中学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合江中学、培元中学按照“计划到校、自愿报名、超员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2民办初中。按照“计划到校、自愿报名、超员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到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必须符合就读条件,遵循自愿原则。

(二)超员派位原则。城区公、民办学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生政策

(一)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常宁七中、常宁八中、常宁九中、兰江中学、合江中学、培元中学、泉峰中学、湘南实验中学、明珠学校、尚宇学校、卓立学校、润东学校、东方学校、源江学校。

(二)城区初中招生对象:

1具有市城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市城区户籍或城区房产外地回常宁就读初一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非城区小学毕业生)

3曲潭办乌联完小毕业的学生;板桥新桥小学毕业的学生;

4九中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5兰江中学除兰江乡毕业生外,可在全市城区范围内招生;

6东方、源江学校按原招生范围招生

7所有城区民办初中学校必须在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招生及补录,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及补录。

(三)具备招生对象“2”的报名手续办理要求

未在城区小学就读具有市城区户籍或城区房产的外地回常宁的小学毕业生及未在城区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城区就读初中,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生家长携带下列相应所规定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统一的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将相应证件拍照上传到平台)。

1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宁市城区户口簿、身份证及常宁市城区不动产(房产)证;

2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本市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市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四)其他特殊群体招生政策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规定。具有本市城区户籍,能够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城区公办学校不得拒收。

2在衡服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2〕1号)执行。

3衡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9〕6号)执行。

4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入学。按照(教民厅2022〕1号)执行。

三、招生方式

(一)城区学校分类

1公办学校:合江中学、培元中学、常宁七中、常宁八中、常宁九中、兰江中学。

2民办学校:湘南实验中学、泉峰中学、明珠学校、尚宇学校、卓立学校、润东学校、东方学校、源江学校。

(二)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片区划分

1. 常宁七中招生范围:宜阳小学、宜城小学、东北完小、嵩塘完小、东湖完小、乌联完小、夏联完小西江完小毕业的学生

2. 常宁八中招生范围:双蹲小学、泉峰小学、莲花小学、东塔小学、培元小学、桃江完小、虎溪小学、学墙完小、曲市小学、进修附小、板桥新桥小学毕业的学生

3. 常宁九中招生范围:桐黄完小、塘湾完小毕业的学生大立小学、嵩塘小学、宜城小学可双向选择常宁七中或常宁九中;符合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到城区中学就读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

4. 兰江中学招生范围:兰江乡小学毕业生;莲花小学、虎溪小学、东塔小学毕业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常宁八中或兰江中学;符合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到城区中学就读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

5. 特殊情况说明:

明珠学校、尚宇学校、卓立学校、东方学校、源江学校毕业的学生按照招生范围和条件,根据学生志愿划入其他公办初中。

宜阳办事处辖区(嵩塘小学、宜城小学、东湖小学、东北小学)范围内毕业的学生,可自主选择常宁七中或常宁九中就读。

江河学校毕业的学生可选择到常宁九中就读。大立小学毕业学生可选择到常宁九中或城区其他初中就读。曲潭办乌联完小毕业的学生可选择到常宁七中、常宁九中、曲潭学校就读。

东塔小学毕业的学生可选择到兰江中学或城区其他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三)城区公、民办初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1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只能在未划招生范围的公办初中任选一所(即合江中学、培元中学);第二志愿可在城区民办学校中任选一所。第三志愿在划片区域学校中填报一所。录取时按一志愿、二志愿先后顺序“计划到校、自愿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的方式录取。如果两个志愿都未录取,即由招生平台按第三志愿录取。

根据本人意愿也可放弃填报一、二志愿,或只填一个志愿,如果一、二志愿都未报或只报一个志愿未录取,即由招生平台按第三志愿录取。

2城区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及符合城区初中招生条件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三个志愿。一志愿只能在合江中学、培元中学任选一所;二志愿只能在城区民办初中任选一所;三志愿可在七中、八中、九中、兰江中学任选一所;按一志愿、二志愿先后顺序“计划到校、自愿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的方式录取,如果一、二志愿都未录取,即由招生平台按第三志愿自动录取。

据本人意愿也可放弃一、二志愿或只从一、二志愿中选填一个志愿,如果一、二志愿都未填或未被录取就按第三志愿录取,如果第三志愿也未填报,就视为放弃城区初中录取。

3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明珠学校、尚宇学校、卓立学校、东方学校、源江学校)实行小学部直升与超员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未超过初中部招生计划,有直升意愿且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且报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符合该校招生条件的区域内学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愿在本校直升初中的,只能填第二志愿,填报确认后其他志愿都不能填报。

四、招生计划

根据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申报、学校办学条件及其上年实际招生人数等情况综合考虑,下达2023年城区初中招生计划共计6755人。具体到校计划如下:

1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4160人

常宁七中:990人    常宁八中:770

常宁九中300人    兰江中学200人

合江中学:600    培元中学:1300

2城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2595人

湘南实验中学:400人       泉峰中学:580人  

明珠学校:340人           尚宇学校:380

卓立学校:380人           润东学校:380

东方学校:90人            源江学校:45

五、招生流程

(一)招生报名

7月16日-7月23日,凡符合市城区公、民办初中招生条件的城区及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统一在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平台扫二维码(如下图)或湘易办APP实名注册用户并登录,选择行政区划“衡阳”,进入常宁市招生平台汇聚,选择常宁市中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申报。城区小学毕业生进入平台输入身份证号码可直接填报志愿;非城区小学毕业生按具备招生对象“2”的报名条件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才能报名成功,严禁填报虚假错误信息。


(二)资格审查

17月24日,对公、民办初中的报名进行审查,核定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学籍号、毕业学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

27月27日,公布公、民办初中报名结果。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的报名名单全部录取,剩余的计划用于调剂志愿录取。

(三)招生录取

17月28日,市中招办组织公、民办初中微机派位;7月28日,公布公、民办学校录取结果;7月29日-8月5日,被录取的学生到相应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8月510日,微机派位未被公、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填报志愿及划片由录取平台自动录取到其他公办初中就读,完成新生录取审批手续,下发录取通知书。

(四)新生注册

按省市学籍管理系统的要求时间,完成新生注册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党书记、局长王元成担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张永康、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国宝为副组长,相关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永康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普教股、计财股、办公室、民办教育股、机关纪委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规范组织实施按照省人民政府“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各校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凡未经平台录取的新生,不予注册学籍。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范完善小学毕业生电子信息,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小升初学生登记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三)严控招生计划所有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突破班额招生,不得出现大班额,不得转校、插班。所有城区民办初中学校必须在符合城区招生对象内招生及补录,任何民办初中不得跨区域招生及补录,违规招生对象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任何学校或培训机构举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文化考试,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严禁用金钱、礼物等招揽、买卖生源;严禁初中学校分快慢班、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一律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严格工作程序所有招生学校必须坚持先审批后录取的原则。初中招生录取手续在市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集中办理。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审批手续。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微机派位工作,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监察、法制、公证、新闻媒体、家长、教师等代表对微机派位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未完成录取审批手续,任何学校不得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经过统一平台,未经审批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如违反规定,所有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由常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宁市教育局  

2023718日